第四十七章 参间[第1页/共2页]
他伸脱手去,方才发明本身穿的是黄金龙袍,那龙袍上雕镂着两只庞大的黄金龙纹,衔着龙珠,踏着七彩祥云,大有赫赫巍然之势。
“都是些卑贱的混血种,另有纯血的人类,做一个青铜器需求他们数日的时候,的确就跟虫子一样卑贱。”
太像是真的了。底子不像是梦境。
“混账!”老唐勃然大怒,他几欲伸脱手去,一把掐住面前这少年的脖颈,将他生生捏碎。那是属于龙类的天生的暴戾。但化身为人以来,他也具有了人所谓的“感情”,某种感情禁止了他这么做,他下认识地感觉,面前的少年,是他最靠近的人之一。
“参间。我说过,不准再用‘贱民’这个词。”老唐有些喜色,他看着阶下的少年,少年倒是不觉得意,挑起眼角,不屑一顾。
“错了。是您几日稳坐高台,愈发猖獗、胡作非为了。”少年涓滴不让,“您要造这青铜神殿,他们七七四十九日不休不止为您造这彼苍神殿;您还要造一条朝圣之路,让您的臣子日日朝拜您,他们便日日锻造青铜器,让这些青铜供奉摆满整条朝圣之路。您却不知,他们日日想剥你的皮,抽你的筋,啖你的肉,饮你的血。人类是最会棍骗的植物,您说我傲慢,说我健忘了先祖经验,却不知,您才是最傲慢的那一个。当年龙族的君王就是因为混血种的假装和棍骗才被敲碎颅脑,最后被沉入海里,您却感觉他们是来向您‘朝圣’。”
“滚。”他只生吐出了最后一个字。
“他们朝拜你,听你的话,不过就是想仰仗你的血脉晋升本身的血缘罢了,这也称得上是‘统御’,是‘天子’吗?”
本来少年的名字叫作“参间”,老冒昧然下认识地想到。
“我那是……”少年一时语塞,说不出话来。
“他们朝拜我,是因为他们别无挑选。他们的力量在我面前就是一只蝼蚁。畴昔,我们总想着要踩死这些蝼蚁,却没有想过,蝼蚁是永久踩不死的,一只蝼蚁死了,另有千千万万的蝼蚁,即便千千万万的蝼蚁死了,只要他们还能剩下几只,他们又会繁衍出千千万万只蝼蚁。即便我们占有了统统地盘,他们还是能够在地下建立王城。
“荒唐!”老唐痛斥,“几日不管束,愈发猖獗、胡作非为了。”
混血种、人类和龙类一样,他们也是野心家和狂想者,他们也巴望力量的权益,他们也巴望有一天能把统统不听话的东西都踩到脚下,以是他们才建立了现在的这套轨制:君臣父子。在我们龙类中向来没有过这类轨制,我经常会想,人类也有很多可取之处,特别是他们对于权力的欲望和节制登峰造极,他们没有我们的力量,却晓得用有限的力量去握住权益,而我们只晓得用蛮力去殛毙。
老唐看着阶下的少年。实在他完整不熟谙面前的少年,他也完整不晓得本身是在哪儿,他伸脱手来,说了一句“晓得了”。他这才重视到,本身身处的乃是黄金神殿,十六根虬龙立柱顶起神殿穹顶,穹顶上飞满了龙纹巨像。
少年面无神采地看他,仿佛是感觉不平和不屑,他冷哼一声,一挥长袖,便回身拜别。
老唐踏入这青铜城中后,思惟老是不受控,总有无数场景像是回想一样奔涌腾跃入他的脑海里。既然能瞥见万人的疆场,那再瞥见这恢弘的殿宇也没甚么希奇。老唐已经风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