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冤家[第2页/共2页]
陆知风固然喜好这大鸟,可更待见小白,小白总想把这五彩缤纷的大鸟吞入腹中,陆知风也想给小白尝尝野味儿,若不是陆祜揽着,这大鸟早没了。
“跟蜜斯非常类似……带回书院去逗弄逗弄解闷……”
公子哥语塞,四周人鼓掌喝采。
宋锦放动手顶用来逗鸟的小树枝,抚了抚褶皱的衣摆,站起家道:“小妹来此何事?”
翠儿抽抽搭搭的说:“蜜斯,您……您的鹦鹉被宋家的至公子拿走了。明显蜜斯您那么喜好,翠儿还守不住……”
陆知风张口就要痛骂,宋锦上前一步,伸手捂住她的嘴,憋的陆知风小脸通红,语气含混:“我的心我的肝儿都给你吃了,就莫要闹了,知风。”
宋远玉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十七八岁叫宋锦,一个七八岁叫宋启明和陆知风春秋相仿,陆祜就想让陆知风跟宋启明好上。
陆知风感受不太对,捏起翠儿的小脸问:“谁欺负你了?”
陆知风踏进府院,恰好瞧见宋锦与几个公子哥在园中逗鸟,云归脚步带风就走了畴昔,还不等她开口,一旁一个锦衣玉带的公子笑道:“这胖妞,几分标记啊,不知那里来?”
他们陆家的大蜜斯,比别人家的至公子更像公子。护短又喜好貌美的婢女,提的起剑还喝的了花酒。
“二叔,你怕是傻了,让我看上一个面都没见过的公子,还得让我给他写信?”陆知风嫌弃的看着本身的二叔,接着说:“你不如花点心机给我筹办面子的嫁奁,到时候嫁给萧泽哥哥……”
陆知风凤目一瞪:“再看大爷我戳瞎你的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