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银行家与吸血鬼[第1页/共3页]
老加维-赖利阿谁卖力盯梢的下人,模糊听到伊芙娜-贝恩一边走,一边还和阿谁穷户窟小劣魔说着“waiwai小说”甚么的。
“如你所愿。”马龙朝着伊芙娜耸耸肩膀,然后他再次转向索尔斯,用风轻云淡的语气开端复述在翡翠纹章出版社,已经说过一遍的那些话:“索尔斯先生,起首,我们需求……”
以是,一想到居住在红树林街的银里手索尔斯,行姑息要和条丧家犬般停业,然后灰溜溜卷铺盖滚出红树林街,哪怕本身没能够去将索尔斯的豪宅据为己有,老加维-赖利也忍不住会感觉非常的称心起来。
红树林街,也处于班伽罗区以内,与老加维这座黄金屋豪宅地点的三叶草街,背靠着背。
身为血族,并且是血族中的银里手,伊芙娜这么较着的唆使,索尔斯如何会看不出来呢?
不过,起码这个下午,不管是亮闪闪的黄金还是绿油油的兰特,临时都没法吸引老加维-赖利的重视力了。
在这个异天下里,吸血鬼并不是甚么可贵一见的奇怪存在,只要他们遵纪守法不杀生并且情愿掏钱去采办鲜血,连那些仁慈阵营神祗的牧师与圣军人,都会将他们当作不存在。
传闻,白沙城曾经有讹传,说索尔斯实在是血脉淡薄的神裔,但这个谎言很多年前就已经被戳穿了,索尔斯他完整不是甚么神裔,而是个――血族。
班伽罗区,白沙城驰名的富人区。
索尔斯本年已经一百四十二岁了,光阴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该有的陈迹,让胡子拉碴的他也还是看起来是一副绝对不超越三十岁的模样。
这个反应,并没有出乎伊芙娜的预感,以是她只是很安静的说道。
“waiwai小说?奉告我……这究竟是甚么鬼东西?!”
除了感觉发音很拗口,老加维-赖利实在想不明白这究竟是甚么,以是他只能瞪大这双眼盯着前来通风报信的仆人。
启事很简朴,呆在黄金屋豪宅内,仿照着上流社会的人士们喝着下午茶的老加维-赖利,从他专门派去盯梢死敌伊芙娜的下人丁中,得知了一个让他非常利诱不解的动静――
笨拙的伊芙娜,此次,我看有红发女王之名的你――该如何死。
血族,是的,他们也被称为吸血鬼。
但此时,胡子拉碴、完整与奥秘文雅的血族沾不上边了的索尔斯,只是指着伊芙娜迷惑非常的在问话。
“去找索尔斯?哈,真是笨拙,索尔斯阿谁故乡伙,现在本身都将远因为银行挤兑风波弄的将近从班伽罗区滚蛋了,竟然去找他……笨拙!真是笨拙啊!”
马龙,毕竟是太年青也太知名誉了,哪怕他的边幅非常合适血族的审美妙,在这类时候也是不成能被索尔斯正视起来的。
“闭嘴!好吧,先不管这个该死的waiwai小说是甚么了,她们去了那里?伊芙娜-贝恩和阿谁胆敢热诚我的穷户窟小劣魔,究竟去了、那里?!”
这句谚语,是很多牧师与圣军人,经常挂在嘴边唠叨的一句话。
这类盼着别人不利的阴暗心机,让老加维-赖利因为本身完整不懂甚么意义的“waiwai小说”,而有些糟糕的表情终究又规复了安静。
感激脑中那些笔墨质料,马龙轻而易举且非常精准的,将yy小说的涵义报告了出来解释给银里手索尔斯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