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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书生意气高[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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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允炆嘴角动了动,欲言又止。

方孝儒看了他一眼,持续讲到:“或犯法,则在八议。”

《大明律》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的简称,成形于洪武元年,洪武七年颁行天下。以《名例律》冠於篇首,名例是刑名和法规的简称,前文说过的“五刑”即出自于此;前面按六部职章分为六律,详细规定了各种犯法的定义和惩罚标准。应当说,六百多年前的封建社会有这么一部完整的法律,是相称了不起的,并不是电视剧里“朕言即法”,甚么事天子拍怕脑袋就随便决定的。

朱允炆皱眉道:“也不是诸王都是如许。各个叔叔不能一概而论。代王叔,周王叔,岷王叔,这几个有告状的奏折上来的,先查清楚究竟,确切犯了法的,当然应当管,吾会奏明圣上请旨查办。”

方孝儒脸上的根根青筋爆出:“殿下!殿下记的卫鞅否?”

齐泰错愕:“殿下!事不宜迟啊!”黄子澄方孝孺也是一脸绝望。

正胡乱想着,门口张元亨通报:“齐大人来了,在堂外求见殿下”。朱允炆赶紧让请。

奏折颇长大,朱允炆接过直接摊开在案上,黄子澄和方孝儒也凑过甚来一起旁观。

黄子澄在中间说道:“另有周王,岷王也是民怨沸腾,常有奏折告上来”。方孝儒神采乌青,不再说话,只看着朱允炆。

方孝儒见他主张颇定,倒有些欢畅:“殿下贤明!本来就是对事不对人,犯法的哪怕是藩王,也应当管;遵纪守法尽忠为国的,殿下应当嘉赏。”

一个是年方弱冠血气方刚,一个是合法盛年胸度量负,二人对大明的将来,都满怀仁义治国以达承平乱世的抱负。

就如许,大本堂里,将来的天子和他的三个谋臣筹议着朝政,四个墨客一样的满腔热血胸怀弘愿。他们会实现抱负吗?大明的将来会是以变得更加夸姣吗?

“令行与民朞年,秦民之都城言初令之不便着以千数。因而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可,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成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方孝儒说道:“秦国的太子犯了法,商鞅也敢定罪;代王犯法,殿下该秉公办理”。

朱允炆沉吟半天,说道:“兹事体大,如此多量官员变动,恐有非议,引发朝廷不安。今后再议。”

这天说的是《礼记·曲礼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本是朱允炆两岁就念熟的须生常谈,方孝儒在讲各个期间名流的注解。正说到唐朝孔颖达编订的《五经公理》里的观点:“唐公理云:‘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法之目也。以是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朱允炆听着,不由得悄悄叹了口气。

方孝儒不说话,手指敲着桌子,明显心中气愤,半响说道:“殿下筹办如何?”

身边伴随的黄子澄道:“是不是想起了明天那封大同知府的折子?”朱允炆看看他,不啃声。

方孝儒神采发青,说道:“不但是《五经公理》这么说,《孔子家语》有载,子对‘礼’的这一句也是有解释的,是答冉有问时子说的:对于君子的管理,凡是以礼教把握其内心,从而付与其廉耻之节操。大夫犯了罪,不必直接定其罪名,以避讳不名之耻;如在五刑范围以内,不必牌照法官吏对其捆绑羁押,而令其本身请罪乃至膜拜自裁。”说到这里顿了顿:“以是所谓‘刑不上大夫’,贤人都以为这是针对有礼的大夫。现在代王本身不知廉耻,无有节操,殿下就该忘记这个‘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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