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杀罗(2)[第1页/共5页]
寨上就是一个城中村。
挑三拣四的主顾,油光满面的摊主,南腔北调的行人,喝到汗流浃背的打工仔,光着上身的莽汉,文龙文风的小地痞,以及发廊里的粉红灯光下,那些露着白得晃眼的大腿,坐在分不清色彩的劣质沙发上对每一个过往的男人展露便宜浅笑,目光迷离的女人。
但是我错了,就像当初想错了他的处境一样,我又错了。
当年的罗佬留着利落的小平头,身材不算魁伟却肥胖精干,右手中指上带着一个方刚正正的金戒指,戒指上面刻有一个巨大的“义”字。夏天的时候,常常穿戴一双人字拖鞋,打着赤膊,把上衣搭在半边肩膀上,用心暴露别在腰间的收扩机,在九镇一摇三摆,招摇过市。
因为,身为一个坐井观天的山区小镇人,我们真的完整曲解了“村”这个字在当代社会中的真正含义。
在终究做出了要弄死罗佬的决定以后,我们兄弟三人都承担了极大的心机承担,相互内心都相称清楚,这件事情,绝对是我们兄弟出道至今所遇见最为凶恶的一道坎。
但是,我们不是神通泛博的詹姆斯·邦德,也不是手眼通天的黑手党。
但我没有问,因为我晓得,这就是罗佬,一个似曾了解,却又一无所知,让我感到有些不知所措的罗佬。
这笔钱也有着它的用处。
买命!买我们本身的命!
以是,当真正见到罗佬的那一霎,我被惊得完整傻在了当场。
地儿走以后的一个多礼拜,我也因为外婆身材不太好,必须去郊区病院疗养,而只能陪着外婆一起回到了市里的家。
那些过往,固然也惊心动魄,险象环生,可起码还是产生在本身熟谙的天下,有着本身能够依托的兄弟,于经心运营好的机会策动。
在这三天里,我亲眼看到了很多东西,很多几近让我夜不能寐、表情极度庞大的东西。
前车之鉴,犹在面前,要想永绝后患,除了斩草除根,没有其他体例。
就在付完钱,端着奶茶,一边小喝一口,一边转过身筹办持续往前走的那一刹时,我的目光偶然望向了门路正中心,那一片热烈不凡的夜市摊点。
可千万没想到的是,就连这个让我和小二爷冥思苦想了好久才制定出来的打算,却在达到厦门以后仅仅一天就完整崩溃了。
以是,这个天下上才有了好人,有了好人,有了差人,也有了流子。
此次,当我们俩走到街道靠西头约莫四分之一的位置时,我一时意动之下,在一家茶水铺里买了一杯珍珠奶茶。
我们要枪杀罗佬!
万一出事,我们两个流亡天涯,跑路出亡所需的任何用度都要靠它。
因为我晓得,实在,我不能!
成败存亡,唯安天命!
我想,这句话,说的或许就是寨上。
但是,也缔造出了一个环顾天下独一无二的新名词——城中村。
而罗佬此事,却没有了天时、天时、人和。
在街道摆布两排延伸开去的较着属于违章修建的楼房上,每个窗口都挂满了一件件晾晒的衣服,各式百般的胸罩、内裤就像是旗号一样在飘摇而上的烧烤烟尘中摇摆生姿。
因而,一个让我做梦都没有想过的场景,就那样鲜明呈现在了面前。
在暗淡灯光映照下,罗佬老了很多,也胖了很多,乌黑的身材上竟然已经凸出了一个大大的肚腩,下身穿一条肮脏到有些看不清是白还是灰的短西裤,还是和之前一样光着上身,却不见了当初整天搭在肩头的衣服,取而代之的是腰间一个陈旧肮脏,一样分不清色彩的小挎包,已经破坏的包口微微伸开着,暴露了几张揉成一团的琐细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