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是祸![第1页/共2页]
吃货完整没成心识到不归会说出如许一番话,堕入了沉默。
丛林的夜充满了清冷的轻风,星星点点的亮光于草间起舞,那是莹灵,近似于现世萤火虫的一种生物,分歧的是,它是植物,却从不进食,而是和植物一样停止光合感化……
不归接过吃货递给本身的大腿肉,谨慎翼翼的不敢下口:“这个……吃了不会再睡一天吧……”
“白叟妖他,有个了不得的儿子啊!”
直吃的不归饱嗝连连,再也吃不下一口……
“走吧,该上路了,明天一天都是往这个方向走,想来沿着这条路走就会是你的目标地了吧!你能够猎杀凤凰,就代表了你的气力并不弱,想来在这个小处所是不会有甚么东西能够威胁到你。方才吃的蛮牛肉也够答复体力了,现在应当上路了。”说完,还捡起地上的一根大腿骨,挥动了一下,感受长度重量刚合适,就一起放到了小拉车上。
“不归吃力的把没有涓滴减轻重量的大口袋拽上了本身做成的小木车,解下腰上的绳索拴在车上,试着拉动了一下,感受结果还不错,非常对劲。
两人是越看越扎眼,真可谓惺惺相惜,相见恨晚,大有星火燎原之势,欲相濡以沫……咳咳,这就有点过分了哈。
“本领吗?当然是想学的。”不归在吃货的前面拉着庞大口袋,不在乎的答复说。“如果我能够变的更强的话,就能够帮到父亲了吧!”他如是心想。
“给你,烤的九分熟,恰好是鲜美多汁的时候。”
“呃……白叟妖?这称呼,还真是充满了熟人之间的……亲热感啊!不过这肉到是确切很好吃,想来也是,要都是那甚么凤凰肉吃一片就睡半天,并且尝不出来甚么味道,还真是不如不吃啊!”如果此时不归的话被传到别的都会的话,恐怕没多久他就会被人举着刀追杀吧,不过此时在只要不归和吃货两小我人的小丛林里,吃货却很当真的点了点头,表示附和不归的话。
“喂,我说,小子,你想学一些本领吗?”吃货吊着一根草,细细的草根在唇间一抖一抖,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不归听了,满眼发光,直接把脸埋在手中的肉块儿上大吃特吃起来:“前次那只是一片透明的肉就是凤凰的肉了,此次这奇形怪状的肉也很有能够是好东西啊!”
吃货很当真的吃完手上大腿骨的肉。庞大的肉块被两人毁灭的只剩下草地上的两根大腿骨……
“有甚么好惊骇的,归正你是我叔叔,对吧?”不归不在乎的说。
“是蛮牛的肉,劲道,并且血气充沛,非常合适赶路食用,也是不常见的食材,想来阿谁白叟妖没给你吃过吧,哈哈。”吃货对劲道。
吃货没有推测不归会是这类反应,一下子愣在了原地。
学一些本领当然是好的,就算不归在院长的庇护下从未碰到过伤害,也是晓得这个天下的凶恶的,没有气力的人在遭受伤害是连本身都庇护不了,如何再去庇护家人!
“实在我早就晓得我的父亲不是普通人了,人老是会老的,但是在父亲的身上倒是一个例外,隔壁李蛋的爸爸颠末十二年,已经从黑发老成了灰发,但是父亲却还是还是十二年前的模样。本来我觉得他会是神仙,只是没想到,他不但不是神仙,也不是‘人‘。但这对我有影响吗?他该是我父亲还会是我父亲,我该是他的儿子也还是儿子,甚么都没有窜改,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