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狼群(一)[第2页/共3页]
老叔一手搂着我,一手摸在腰间的刀柄上,转动着一双矫捷的眸子察看四周:“二哥,印子没了?”
母狼的萍踪一向延长到山腰高山,清楚有序,就在我尽量迈开法度想要跟上二叔速率的时候。前面的二叔俄然停了下来,盯着空中神采骤变,咔嚓一声就把猎枪上了膛,拉着我和老叔躲在了四周的一块巨石前面。我不晓得二叔瞥见了甚么,伸着脖子猎奇的瞧了瞧,这才发明,本来那母狼的萍踪延长至此,竟然毫无征象的平空消逝了!
在这明白山上没有甚么是老叔和二叔所惊骇的,即便是狼群和白熊他们也无所害怕,这是一个猎人的根基素养,胆识是第一样所要具有的东西。父亲也是如此,爷爷活着的时候曾经说过,张家这哥三个,别看都学会了打猎,可实际上只要老迈得了他的真传,老二和长幼,完犊子……
走到一处路面委宛的雪坡,二叔放慢速率终究开了口:“大哥就是在这出的事,那母狼离群了,怀着崽子走不了太远。老三,你护好了木森跟着我,对于那牲口,我一小我就够了!”
在没结婚之前,父亲就已经是个超卓的猎人,他是村里独一一个未满十六岁就被答应插手打猎季,跟老猎户们一起上山打猎的孩子。就像爷爷说的,枪法、才气、胆识、身材本质,父亲都是最好的。但是自从有了我今后,父亲就产生了窜改,铁骨硬汉多了一抹柔情,也恰是这份柔情,让那匹母狼有了可乘之机。
山腰上面是一片高山,除了成片的松柏树木以外另有很多分离在各处的石头,打猎季的时候,猎人们满载而归,偶然候就会在这里给植物剥皮开膛。抛弃不能要的内脏再带着皮肉下山,能减轻很多分量。
老叔则跟在前面领着我,一边往前走一边用刻薄的胳膊将我搂在腋下,挡去了大半凛冽北风。他也背着一把猎枪,是单筒单发的那种土制猎枪,火药推膛,钢珠枪弹。打完一枪得半天赋气装好第二发,长处是能力大,间隔近了,半大粗细的松树能直接给拦腰轰断。
几秒种后,第三声狼啸响起,顷刻间,雪沫飞舞,行动婆娑,数不清的白狼化作一道道红色魅影,从四周八方向我们飞扑了过来……
这不是我第一次进明白山,之前父亲和二叔常常带我一起去山里下套子,夜幕来临之前沿着植物萍踪找到一些它们的必经之路,下好夹子和绳套就回家睡觉。第二天一大早再去检察,明白山上的兔子很厚,十个套子普通能抓住六到八个,此中一多数都是山兔野兔,运气好了,还能夹到一两只狍子或者山鼠。
“砰!”
往前走了不远,就看到雪地上有一片结了冰的血碴子,那就是父亲昨晚被咬的处所,血点子飞溅的到处都是,固然现在已经结冰了,可看着还是让人直颤抖抖。结成冰的血点子往前延长了几米,接着化作一串藐小的足迹延长到明白山深处。那足迹呈梅花状,印在雪面上非常清楚,每个指肚火线都留着颀长的爪尖陈迹。
一声枪响突破沉寂,远处一只埋没在雪堆当中的白狼脑门开出了血花,二叔立即爬了起来,看着不远的处所轻声哼道:“牲口就是牲口,哼……”
老辈人说,明白山之前是个高山,厥后产生了地动,把山尖给震碎了,大大小小的岩石碎块掉下来落在山腰的高山,这才有了现在诸多的石头。当然这些事情的真假已经无从考据,只能归咎于大天然的鬼斧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