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剑神一剑[第1页/共2页]
他倒有些剑客的风采,五官端方,眉清目秀。
“烈酒配良曲,人生得以几次闻哪?哈......”她干脆撕下残破的衣角,暴露白净微亮的大腿,她的腿型很美,多一分便太饱满,少一圈则显肥胖,朝下是细细的脚踝,微微可见的青色头绪,另有那苗条而细致的脚指头,就像枕在寒冰的白玉。
谢长欢的双目俄然迸收回凶光,恶狠狠道:“不错,我与他们是不异的,我也想玩你,但要将你手脚碎开,敲牙断舌,让你体味到最绝望最痛苦的天国!咿呀!”他一剑刺来。
苏红烬只是笑着,连说:“好!好......”她忽又看着本身的脚,方才的雷暴掀来土砾。“可这荒漠当中,拿甚么洗呢?”她邪邪地笑着,“不如就让他来‘洗’吧。”苏红烬又从怀中取出一葫芦酒,这是她的贴身葫芦,她总会把最后的酒留在这里。
――“哦,散了。”
苏红烬道:“你也将变成死人了,只比他们多活三次眨眼的时候。”
“苏红烬!”三位蒙面黑袍的人忽丛远方走来,他们远远地喝着苏红烬的名字。
蛮族悍士俄然停顿。
三个蒙面人道:“你笑甚么?”
苏红烬道:“我说你与死去的三兄弟并无不同。”
是两柄短小精干的匕首,一个矮人双手拿着匕首,一支刺入了谢长欢的脊椎,令他麻痹,另一支剖开了他的颅骨,谢长欢就像落空灵魂的玩偶,被矮子刺客一脚从龙骨踢下去。
苏红烬昂首一看,见一名蛮族悍士乘金翅大鹏而来。他火红色的头发充满着野性,人一落下,龙骨都颤了一颤。
谢长欢的眉头一下子皱紧,“你这是甚么意义?”
人在半空,俄然从天而降一刃剑鞭,鞭口镶满了精钢剑刃,仿佛紧密的机簧,竟将矮子刺客浑身包裹住,猛地一拉,血肉与内脏洒满了龙骨。
矮子刺客也笑:“哈哈,他公然只眨了三次眼睛。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就算我无与伦比的假装术都被你发明,三天三夜前跟踪你的人就是我。”他的眼神俄然变得锋利,“我和他们分歧,我纯真就为了天下第一剑的名誉而来。”他舔了舔匕首的血,怪叫着跳砍而来!
这一剑凶恶非常,光是剑风劈面而来,已卷起庞大的沙尘。
“你......们?”
苏红烬道:“我晓得你们蛮族的信奉,任何敌手都要尽力以赴,以死相拼,如果我有一点怠慢,那便是对你们的不尊敬。”
苏红烬俄然冷冷地笑。
“我乃歌绝第一人――陆饮冰!你的酒我自会拿来,洗洁净等我吧。”
苏红烬望着天涯,雷暴携着尘凡叱咤而去,徒留满地狼籍。即便这片赤地本就没留下甚么。茅舍亦不能幸免,未遭到雷击,但暴风已将梁柱卷碎,屋顶连根掀去。
“你们来找我干甚么呢?”
“哈哈哈!找天下第一剑干甚么?若我们能杀死你这天下第一剑,我们就会成为天下第一剑。”
“呼......你晓得就好。”蛮族悍士镇静地呼吸着,他沉稳本身的法度,将剑鞭甩得虎虎生风,“接招!”虽是鞭锁,却有着撕碎钢铁的力量!就像刚才撕碎阿谁矮子一样,是绝对没法防备的力量!蛮族悍士仿佛就瞥见剑鞭缠住苏红烬,将她撕成血泥。
苏红烬道:“本来暗藏了三天三夜的那小我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