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三阵溃虏】[第3页/共4页]
“好极!”泄归泥远远看了,以拳击掌,喜不自胜。只要被绳索套住,就算是族中第一懦夫也没法摆脱,这个马悍,垮台了!
骑战之术,以长为先,短刀对长矛,纯粹就是挨打的命。马悍有实足的掌控,在两马交叉的一瞬,将敌名片于马下。
“谁敢再战?”马悍大声大喝。
马悍一言不发,伸出一根手指,竖于胸前,悄悄摇了摇——下一刻,猝然垫步进身,闪电般扑近布陀,右掌并拢如刀,噗一下插入布陀左胸,旋即在大蓬血雾及布陀惊天动地的嘶吼声中飞速急退——在数百双惶恐欲绝的目光下,但见右掌鲜血淋漓,掌心中,一颗扑扑跳动、热气腾腾的心脏,亮瞎敌我统统人的眼睛……
鲜卑人一拽拉空,均衡骤失,就象被人猛推一把,生生从马背摔落。等他好不轻易爬起来,身后蹄声震憾,锐风破空。噗地一下,半截带血的矛刃从胸膛冒出,同时一股巨力传来,全部身材被挑上半空……
迅猛疾劲的箭矢破空声入耳,巴腾眼睛一眯,只觉一抹令面皮发麻的杀气劈面而来,还来不及做任何反应,一股巨力当胸撞来……巴腾嘶吼一声,甩弓扔箭,翻身落马,仰躺在草地上,浑身抽搐,一口口吐血,垂垂不动……
骑射、骑射,骑驰而避,射敌奔兔。先要跑动起来以庇护本身,然后再求射杀仇敌。不跑不动岂不是变成了活靶子?两边同时射箭,一个是挪动靶,一个是牢固靶,谁更轻易中箭,不言而喻。
“好,你上。”泄归泥考虑再三,几次对比马悍与布陀的身材,终究同意,只叮咛了六个字,“杀了他,活下来。”
马悍并未驱马跑动,而是原地立射,如许做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稳定性高,射击精度好,坏处是本身变成了牢固靶,很轻易被敌手锁定射杀。
鲜卑人骑射,凡是利用一石弓(胡人多无甲,一石弓力足矣),在六十步以内,超越六十步,不管是射中率还是杀伤力都会较着下滑。巴腾是骑射妙手,所用角端弓达二石五斗,七十步外狙敌,百发百中,号为犍提部三懦夫之一,不然也不成能在以骑射为主的鲜卑马队中脱颖而出。
欢迎泛博书友光临浏览,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
静,三百多人马的疆场,除了战马不安地甩蹄喷鼻声,就只闻呼呼西风劲吹。
布陀!犍提部第一懦夫,父亲的贴身保护,他,会否是阿谁叫马悍的可骇汉人的敌手?
马悍的杀手锏就是远狙,甭管敌手是谁,他总要比对方射得快、射得远、射得准。扣准这快、远、准三字,便可立于不败之地。
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先动。
决斗之战,胜者可具有败亡者的统统随身物品,即战利品,任何一方不得阻扰,这是陈腐相传的端方。是以任鲜卑人再如何咬牙切齿,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唐努将巴腾身上的兵甲、财物及马匹取走,屁都不敢放一个。
马悍将豹弓往鞍旁一挂,接过从骑递来的丈二长矛,往右臂下一夹,长笑策骑冲出。
中原如同此,更不要说推行武力至上,只认拳头不认理的漠北胡人了。以是马悍提出决斗,便是看准了鲜卑人毫不甘逞强的心态。莫说鲜卑人此时占着绝对上风,便是处于下风,也毫不会拒战,不然也不消在草原上混了。所谓输阵不输人,不管在那里混,也不管是甚么年代,这个事理老是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