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鸳鸯谱(一七六)[第3页/共3页]
但此案证据确实,不容狡赖,目睹梁帝催问,刑部、大理寺诸臣共议后,还是决定将此案以****劫财定性结案。
面前的女子目光澄明专注,举手投足净若青莲,淡若疏梅,丰采高彻,通身气度出尘绝俗,飘逸湛然,清澈得似月夜里的瑶瑟朱弦上悄悄奏出的一支名曲,让人痴醉神驰,却不忍轻渎。
作案前一天的事,供词里多一带而过,阿原并未留意;慕北湮约莫也不会太留意,但他经常混迹花街柳巷,各处**都很熟谙,供词中俄然呈现芙蓉院,不免多看两眼。
“对!传闻,是乌在酒馆偶然传闻原大蜜斯第二天将带多量珠宝去端侯府,才和裴四商讨,决定带人脱手。”
慕北湮翻看檀卷的手却俄然顿了顿,沉吟道:“仿佛那几名案犯都提到在作案的前一天,他们曾在外喝花酒,清闲了整整**,乌付的银钱
阿原道:“也就是说,乌是在出事前俄然有了一大笔钱?”
阿原掷下卷宗,问道:“我之前找的侍从,是不是只看长相?十一名侍从,就这么被一群从没杀过人的贩子恶棍撂倒了?连个活口都没有?他们……得弱成甚么模样?”
阿原忙接过那证词看,边看边叹道:“这些证词,为甚么当时办案的官员没重视到?”
“决定劫人的是裴四,但最后发起的人,是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