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方小美[第1页/共2页]
完事以后,唐艳琼对我说:“你除了花心以外,其他方面都挺优良的,但愿你能找到属于你的幸运,这是你我之间的最后一次,你今后不要再来找我了!”说完,唐艳琼就走了。
――“你此人真逗,我只问了你两个,你答复这么多干吗!”
――“你来就是为了问我这个吗?现在你已经晓得答案了,你能够走了。”
――“是。”
――“你胡说,人明显是从肚子里生出来的,如何会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呢?”
当我到了方小美的宿舍,方小美正坐在床上看书,身上穿一身清爽敬爱的寝衣,有种冰雪睡美人的感受。这类女孩让人不忍心轻渎,气质太好了!
――“你这么一说倒仿佛也有点事理,但你能奉告我爱情到底是甚么东西吗?”
我回到了公司,内心多少遭到了一点打击,但很快地我又找到了我的斗争目标,作为一个没心没肺的情场荡子,女人永久是我生射中不成贫乏的东西。我筹算拿下方小美这个冰山美人,她前次约我去深圳买衣服我因为抓强奸犯的事而迟误了。成果,强奸犯是抓到了,但唐艳琼却成了徐亮亮的未婚妻,这真他妈的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女朋友啊!
――“不可。”
――“有空,即便没空我也会挤出时候来陪你去一趟,你在看甚么书啊?”
――“你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遇?”
――“董永的老婆是七仙女,许仙的老婆是白素贞,宁采臣的老婆是聂小倩,一个是仙女,一个是蛇精,另有一个是鬼,以是我佩服他们三个啊!因为他们三个,一个敢睡仙,一个敢睡蛇,另有一个敢睡鬼,不过我最佩服的人是孙悟空的老爸,竟然把石头都搞有身了,实在是太短长了!”
――“你说得人身材里分泌出的物体是甚么东西啊?”
――“我最崇拜的人是巨大魁首毛泽东,我最喜好的文学家是金庸,其次是鲁迅,我最喜好的歌星是张国荣,我最喜好看得电影是【霸王别姬】,我最喜好的活动是打篮球。”
――“余秋雨的【文明苦旅】”
――“小美,我给你买了点吃的。”
――“这个礼拜我必然陪你去市里逛街。”
――“你为甚么佩服这三小我啊?”
――“余秋雨的散文写得是挺好的,特别是【文明苦旅】和【山居条记】这两部余秋雨的初期作品,写得挺好,文笔美好,很有大师的风采。不过余秋雨前期的作品就开端走下坡路了,文笔当中的暴躁和自我必定的民风开端透暴露来,落空了本来的味道,看来一个真正巨大的文学家应当能安于贫寒的近况,只要贫寒才气保持内心的那份赤子之心!”
我说:“行,那我现在就去看你。”
在去方小美宿舍之前,我已经洗了个澡,换上了一身洁净面子的衣服,并且趁便去超市里买了一盒费列罗巧克力,还买了一些生果,有苹果、有香蕉、有猕猴桃、另有一些饮料和薯片之类的小吃。
――“不成能了。”
――“这么客气干吗?”
――“你如何这么绝情啊?那我想上厕所,你带我去四楼上厕所,最后一次,行吗?”
我说:“不晓得啊?”
――“这个题目很简朴,人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啊!”
――“荷尔蒙,属于爱情的荷尔蒙。”
唐艳琼见到我的那一刻,没说一句话,是我开口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