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戴着眼镜爱篮球[第1页/共3页]
朱晓月听到篮球这两个字,顿时答复中就注入了真气:“当然,篮球有种让我越陷越深的魅力。”
冯筝皱眉,没有回话。
“对于你,我给你的建议是练习投篮。”朱晓月通过察看和阐发,给凌凡指出了一个方向。
篮球并不但要NBA、CBA或者是奥运会,实在真正的篮球就在我们的身边。我永久记得本身小时候几近每天泡过的那块并不正规的球场,已经有些低头的篮筐,残破的篮网,和已经裂开了的木质篮板,另有园地上每天都挥洒汗水的每一小我。
凌凡更欢畅。脾气使然,他非常享用貌似古板的投篮练习,每一次的进球都会让他有满足感,有一次持续投中18个罚球,100个罚球竟然投中了90个。那种畅然的胜利感受是属于他并且从未有过的经历,让他跟要好的同窗一下子有了吹嘘的本钱。
他的身材在不竭的学习生涯中,染上了颈椎病和腰肌劳损,另有比疾病更严峻的――贫乏熬炼导致的不安康。以是他的速率、力量、弹跳全面在合格线以下,但是朱晓月却教的很当真。
这小我就是朱晓月,胖且文艺的上一代学霸朱晓月。
朱晓月为他感到欢畅,他对凌凡说:“篮球是一项竞技活动,胜出的必然是得分更高的一方。你的投篮比别人都准,那么你天然会具有球队利用你的意义。恭喜,仅仅一个暑假,你已经脱胎换骨。”
凌凡的家道殷实,父亲做着外贸买卖,母亲是S市的初级干部。从小他就是好好学习每天向上的好孩子,并且在统统呆过的班级里,从未把测验第一的桂冠旁落,统统他的同窗也以为他考全班第一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久而久之,凌凡变得非常孤傲。
另一边的凌凡跟莫笑春击掌庆贺,又共同了一下高大上的“撞胸礼”,为了完成这个行动,高大上跳的非常高。
厥后朱晓月决定持续留在聚友高中复读,也就是大师口中的老高三。但是朱晓月留下来的来由竟然是因为他在篮球队的两个兄弟邹孝莘和曹飞都在老高三,他们三个加上高二的S市第一控球后卫高大上,和高一重生,阿谁号称1V1无敌的一代天骄洛秋夜构成强力5人组,他们但愿以这个阵容代表S市插手全省高中生篮球联赛。
向天闯相称的好面子,等着大眼睛答复:“放屁,当然能防!你们都别管!”
朱晓月阐发:“篮球不是只要高个或者体力王才气够参与的活动,每小我都能够在篮球场上找到本身的位置,不是只要持球的阿谁才被称为打球打的好队员。我的身材本质就很普通,但是每场球通过主动的挡人,投入的戍守,争夺到了锻练和队员对我的信赖,让我始终能够留在场上。”
向天闯漂亮的脸庞如充血般的红色,没好气的抱怨冯筝:“你漏人了,下球管你本身的人。”
常常听到这些话,凌凡就感觉本身头很疼。因为在学习方面,他是个天赋,他能听懂教员的每句话,乃至是潜台词;他能读懂讲义中的每行字,并且过目不忘。但是他统统的时候都用来学习,除了学习,他没有任何善于的事情,以是他孤傲。
凌凡俄然对朱晓月发问:“篮球真的那么有魅力?”
听起来让人不成思议,一个从小到多数是学霸的人,为甚么会孤傲?
所幸表率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凌凡的生命里,有一个偶像,这小我比凌凡高两届,比凌凡的成绩只强不差,不但一向是全市第一,乃至在全省都是驰名的尖子生。这小我不但学习成绩优良,并且一向酷好篮球,并且是校队的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