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九章 暗潮[第1页/共4页]
李毓祯一脸“信你,才怪”的神采。
李毓祯轻笑一声,如墨的眉下,一双薄凉的眼眸透出两分森凉的寒意,回萧琰的话道:“以何为重——要看是哪边的人了。”
萧琰目光斜她,“你昨晚踏歌时,怎的就不怕我风口浪尖了?”
李毓祯咦了一声,眸子带着两分兴味看她,“萧悦之你对时政很敏感嘛。”
一行人上马入广场,李翊浵仍然坐在肩舆上,萧琰和李毓祯步行在肩舆中间。
李翊浵便叮咛侍女筹办出行,又问李毓祯:“阿祯去么?”
遵循夜鬼刺一贯的做法,刺杀后的一个月内,凶手会投案自戕。这个凶手是雇佣夜鬼刺杀人的人。这就是夜鬼刺“以命为价”的端方,□□,就得支出本身的命。明显是一个游离于律法以外的刺客构造,却恰好遵守着以命偿命的律法规则,真是一个冲突的存在。
萧琰瞪她,“甚么勾搭?只是踏歌,踏歌!”
萧琰只担忧豪情上和她胶葛不清,其他的倒是不惧,若能为李毓祯分担伤害,她倒是乐意的,点头道:“不怕。”
萧琰白她一眼,“我又不傻。”她只是更多的专注于武道,对朝政的兴趣不那么大,但不料味着她不懂。
说话间,内里的天已经黑透了。
单从陆谐被刺案不是京兆尹呈报而是御史台禀奏就能看出一二。
萧琰感觉为了慕容优好,这事必须解释清楚,“我真没勾搭她。”
李毓祯并没有详说紫宸殿上的风云,但萧琰也能设想出来。
萧琰俄然就想起高宗说的这段话,愈发感觉此中有通俗的治世事理。她不由问李毓祯:“陆刺史此案,朝廷是以缉拿凶手为重,还是以考核罪过动重?如果缉拿凶手,是缉拿买凶者,还是缉拿刺客为重?”
李毓祯道:“陆谐出事前曾在朱雀门、安福门观灯,三司都有人在那边探查,今晚去安福门,会有很多眼线。姑母若不担忧悦之与我同业,处于眼目下,风口浪尖,我倒是无妨的。”说到这里,眼睛笑看向萧琰。
李翊浵的手指勾连着茶盏上的宝相斑纹,语气带着两分漫不经心说道:“你齐王叔放手不管,乃至踩上一脚分润好处,都不会落下坏名声,不过一个亲王媵罢了;你父亲倒是要堕入两难地步了。”
暗害当然不成能在今早晨产生,但她进入广场,便发觉到有隐晦的视野扫过来。她的神识灵敏,目光跟着扫视畴昔,那些视野与她一触即分。却有一道目光与她正正对视,带着核阅的意味。
李毓祯心中冷嗤,薛氏若真要投诚,不必动脑筋在她的“后宫”上。她的后宫,可不是拿来给世家作承诺的。
那是一个身着圆领缺胯袍、腰佩横刀的青年,年约二十五六,体格魁伟,气度轩昂,面貌颇漂亮,眉浓,目锐,却泛着阴寒之气。
见那青年回身而去,她侧头低声问李毓祯:“此人是谁?”
萧琰感觉仿佛有那里不对劲,到三人同业出府门时,她忽地味过返来,她本来是不乐意李毓祯同去的,如何就成了她不怕处于风口浪尖,以是李毓祯陪她了?——李昭华端的奸刁。萧琰气恼的瞪了她一眼。
这就是好处争夺的残暴。
高宗天子曾经对她的宰相们说:“夜鬼刺的存在,表白了朝廷在法律上的无能。与其费经心机去想如何剿除它,不如多花心机去想想如何完美朝廷的监督和法律。如果大唐的百姓都信赖官府能为他们做主,信赖官府有才气惩办统统罪过,那么夜鬼刺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