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强敌(一)[第2页/共2页]
以是,球场上的不拘束,自是叶承风对上那位妙手的凭据。
以是,仿佛叶承风永久都是一小我……
而曹林,虽不如韩磊,但在球场上也应当是有几把刷子的。
“行吧。”叶承风道。
在叶承风的影象里,李茂辰和韩磊应是他们一行人的领头人,是数人中气力最为刁悍的两个!
叶承风明显晓得不成以,他的脚下的伤、杨正勇的话语还在心头,但是叶承风跨出班级大门的那一刻,还是挑选了与同班同窗们,背道而驰!
叶承风没有转头,心中的执念还是,热血还是!
“好强!”叶承风不得不感慨,面前的这小我,绝对是本身所见过的,除了叶凌云以外的最强者!
因为已是最后一节课,讲台上的美女班主任一说完事,立马就响起了激动听心的下课铃。
总让我为你痴狂
这实在和一首歌的歌词所述很像:
这个班级真正爱篮球的人,未几,只要一个,就是叶承风。这代表,叶承风如果挑选篮球,就代表他将一小我,走向另一个天下。
他晓得,只要转头,他也能够和同班的同窗一样,过得更好。
是否,每小我,都是如此?在寻求的路上,一步一步,丢掉了很多,或许更首要的东西……
两队的气力差异,很大。
若照那青年所说,方才曹林韩磊两人的一个朋友走了。那么这个走了的人应当就是李茂辰了!
目光如炬,叶承风的嘴角微微上扬!
叶承风这小身板这么搞怕是会被人吊起来打死……
叶承风的目光,逗留在球场中心的一个篮球园地中,一个叶承风没有见过的人身上。
在阿谁青年的带领下,其步队,连进两球,毫无压力。
若大的田径场,橡胶草地将行走在足球场上的人儿印染上了一层草绿色的表情。使得本来表情庞大的叶承风都不由得放松了很多。边上,名族风味的长鼓耸峙,让民气旷神怡。
叶承风心想的、关于篮球事儿,向来没有只想不做的,现在,叶承风感觉,既然本身没体例做到两个月不打篮球,,那当然,不能不去打了!
篮球场,不是一小我的。在这里,是没有拘束的,举个例子吧:他的痰能够吐在你的脸上,你的痰能够吐在他的嘴里。传闻,如许有便于蛋白质的充分接收……
强到需求他尽力以赴,才气不输!
走在草绿色的球场中,视野极其宽广,除了被田径场观众席粉饰住的一个篮球园地以外,能够一眼望穿篮球园地!
民气如此,如果不是必须,叶承风自不成能与比本身弱的人打球。和统统人的设法一样:他不如我,我还需求向他学习吗?
但是,现在他们却在场下歇息……
梦醒无影又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