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组建第八队[第1页/共3页]
高大山固然是一名优良的当代甲士,身处冷兵器期间的他,纵有一身本领,也是豪杰无用武之地呀!更何况他从未经历过实战,面对即将到来的战役,心中多少有点严峻。
喜信再次来临到高迎祥的身上,就在步队即将开赴的时候,李自成领着一百多人来投高迎祥。
………
高迎祥把李自成的步队和高大山的一百精兵合编成第八队。高大山为队长,李自成为队副。
拿下延水关以后,高迎祥部率先东渡,进入山西地步,然后北上攻打石楼县。
第八队的人马冲到了城墙下,将云梯架在了土墙之上,高大山第一个登上了云梯,他手上戴着军用手套,这手套是尖端产品石墨烯质料编织的,刀枪无损,脚蹬一双石墨烯战靴。只见他左手攀梯,右手提枪,受过特训的他,攀爬云梯就像猴子上树,手中的鎏金蟠龙枪不断地拨打着飞射下来的箭支。
兵器倒是他本身选的,甚么刀、弓、剑、锤他都不会用,只要这把能够做刺杀行动的枪,他自以为还能够耍两下。
“噗嗤!”
第八队有战役成员二百二十六名,除高大山外,个个都久经疆场,经历无数血战走过来的。张从和庄有福所带的人马,是高迎祥部下的精锐之师;李自成部下的百余人马,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精英。
这就是战役的残暴,你不杀人,必将被人杀。高大山一拧枪头,带出一坨带血的肉,被杀者倒地而亡。
干掉看络腮胡子后,他提枪寻觅下一个目标,但是,战役已经结束,乡勇横尸五十余具,余者皆散。
他借势往前冲,向一个身披绵甲的小头子模样的人杀去。这小我个子不高,长得矮壮白胖,高大山猛虎下山般地靠近这尊白瘦子,凌厉的枪锋,捅在这“肥肉”的腰间,盘龙枪穿透了甲胄,高大山再向前跨了一步,用力推压手中之枪,冰冷的枪锋,划开了白肉,顺着流出的热血,滑入的体内。
此时,高大山的背部中了一箭,因为他穿有防弹背心,这防弹衣也是石墨烯材质,超薄型,固然中箭,只是向前踉跄了两步,皮肤没有伤害,他身后跟上来的庄有福告结束放箭之人。
高大山赶紧摆手:“不可不可!冲锋陷阵的事还是让给我,我攻不下你再上也不迟。”
步队行进在蜿蜒的巷子上,高大山骑的乌龙驹,与李自成所骑的纯白的西域马,并排走在步队的最前线。临战阶段,二人都很少说话。
李自成被打动了,他让人拿来一顶水磨锁子护颈头盔,送给高大山,道:“这顶头盔就送给你,你头上阿谁破玩意别再戴了。”
他骑的是一匹高大的有着正色黑毛的乌龙驹,这匹战马本来就是高迎祥的坐骑。
他身披一件蓝色绵甲,头上戴了一顶瓜皮帽,脚上穿的是穿越时的皮靴,手握一杆鎏金蟠龙枪,胯下一匹乌龙驹。除了脚下穿的战靴,其他的都是高迎祥给他设备的,而穿在高大山身上的綿甲只要甲身和甲袖,实在他内里穿有超薄防弹衣,这套綿甲穿不穿都无所谓。
高大山因为初涉疆场,一个乡勇,举着钩镰枪冲到他的马头前面,正要割马腿,他举起枪踌躇了起来,不晓得要不要往这个乡勇的身上扎去,正在他踌躇之时,一旁的庄有福大步上前,举起鬼头刀砍向乡勇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