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熊肉[第3页/共3页]
四周这些乞丐的神情,被赵客全然看在眼里,冷冷一笑。
赵客眉头一沉,没等乞丐靠近,身子一侧,抬腿一脚踹在乞丐身上,一脚将乞丐踹飞出去。
“小兄弟,你在这里住了几天了,如果感觉无聊,能够上北坡香山庵玩玩,那处所……嘿嘿。”
何如赵客并不是自家的厨子,掌柜的也只能每次提上一壶好酒,凑着脸到跟前套近乎,这一来二去,两人倒是熟络了起来。
他倒没有急于返回实际,归正另有十天时候,与其糊里胡涂的归去,倒不以下山看看这究竟是一个如何的天下。
几个地痞见状也不客气,拿起碗筷开端大口大口吃起来,肉块入口即化,含在嘴里软若腐乳,牙一咬,那股浓稠的骨髓顺着骨头缝挤出来,让人恨不得连骨头都一起吞。
只听“砰!”的一声,这名乞丐身子撞在一旁墙上,身子抽搐了几下后,就晕死畴昔,这一脚没踢中关键,不过以那名乞丐的体质,估计也活不了几天。
没体例,因为赵客做的饭菜味道实在是太香了,这个年代没有抽烟机,赵客在厨房做,前面整条街都能闻到那股浓香,让路人馋的直流口水。
毕竟这年初,出行不便,堆栈里住的大多数一些苦工,住的都是后院那种一文钱一天的鸡毛铺(也叫大通铺,只是盖的是鸡毛)赵客这一锭银子顶上起码半月的停业额。
“大爷!您行行好吧,赏一口饭吃吧。”
几小我吃的油光满面,乃至连汤都争着抢着,前后一眨眼就把这盆肉吃的洁净。
“女支,院?”
过了一阵,不见上菜,坐在桌上几名地痞忍不住催促起来,不过他们很快就闻到一股很特别的香味,说不出是甚么肉香,但味道却很特别,别说几个地痞,就连掌柜都不由吞吞口水,踮着脚尖今后厨看。
“快点啊!菜如何上的这么慢。”
小厮神采不由难堪起来,点头道:“几位,这道菜不是我们家厨子做的,是一名住店的客人做的,那客人说,这肉是前几日他路过东山头,见到一栋房屋,内里不晓得是谁杀了两端狗熊,他感觉肉可惜,就割了些带了下来,这是熊肉,我们哪有……”
几名地痞听得眼睛瞪圆,目光你看我,我看你,心机忍不住活泼起来。
一名蓬乱着头发的,看不清面庞的乞丐见赵客从身边走过来,一把扑向前赵客,
后厨房门一开,只见赵客端着一盆煮烂的肉汤走出来,放在几位地痞面前,只见盆中汤汁闪现出金黄色的汤汁,内里的肉块红亮剔透,上面撒着一撮葱花装点。
见状,几名地痞深觉得然,赶紧催促着小厮快点上菜。
最首要的是,这小我身上,有着一股很淡的腥臭味,和熊二以及老太身上的气味如出一辙。
对于一名厨师来讲,这的确就是一件神器,本身不管走到哪,锅碗瓢盆一应俱全,随身还带着一个真空空间的冰柜一样。
所谓不幸之人,必有可爱之处。
简朴吃了点烤熟的熊肉后,赵客轻身上路,等天气快黑的时候,终究赶到了山脚下的那座城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