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三九章 没错,阴谋诡计在我手中就是如丝般顺[第2页/共3页]
如果是前者,那么劳伦斯所说的“被甚么东西占有了身材”会不会指的就是作为玩家的唐元本身?
不过有一点分歧。
等等,俄然唐元有个设法。
【劳伦斯对糊口没有甚么寻求,连渣滓桶都是空空如也,他的糊口仿佛有些无聊。】
“这不过只是一个得了病的精力病人臆想出来的事情,都是哄人的。”
唐元取出钥匙,翻开了门。
应当是劳伦斯本身写的,他是个严厉呆板又传统的人,并不信赖这些奇奇特怪的事情。估计是前面的内容过于惊世骇俗,为了制止被其别人看到,他主动撕掉了。
【这是你本身的身材。】
这内里报告了一个古怪的事情,和现在劳伦斯碰到的事情非常类似。
死者所利用的义体固然无穷靠近于活人的身材,但毕竟不是真的活着的,是以如果受伤,并且没无益用甚么和“治愈”有干系的技术或者道具,伤口就会一向存在,不会跟着时候的推移结痂,当然也不会流很多血。
成果没了!
通过日记的内容,唐元多少能感受出来,劳伦斯的失忆症并不是浅显的病症,或许和其他超天然的事件有干系。他曾提到仿佛有甚么东西正在占有他的身材,“阿谁东西”占有了他的身材,他真正的认识不晓得去了那里。
但是唐元却有点气,调查到最关头啊!
而他的祖父则足足落空本身的认识五年多!而规复认识后,便永久没有再次发作这类失忆症,但却长年伴跟着古怪古怪的梦境。
他四周的地上找到一块碎玻璃,然后摊开左手,用力划了一下。
但被人撕掉了,并且在最后的一页草率的写着。
此时,他已经到了劳伦斯的家,作为一个大学教员,或者说家里三代都是大学教员,家底还算很厚的。
这五年他完整变了一小我,不但开端重新学习英语,学会糊口根本知识,并且开端对某段汗青的各个方面感兴趣,不管是科学、艺术、说话、风俗,都十足的记录了下来,并且还具有一些没法解释的才气,仿佛能够把握那些几近不成能被晓得的知识。
劳伦斯应当伶仃住在这,没有老婆和孩子,他的父亲估计也不住这里。
莫非说这里的“救出劳伦斯”是指让劳伦斯回到本身的身材?
不过当他向四周的人提到这些浅显人认知以外的事情时,留意到听众暴露极度惊奇的神采时,又改口这些都是随口编造的笑话罢了。
手掌上呈现了一道口儿,但没流血,普通来讲这个深度应当能够能让人的手掌流出很多的鲜血了。
【书架有首要谍报,请细心检察。】
咚咚咚――
从这个角度刚好能够看到门前。
客人是一个白叟。
唐元表示附和,这小我对本身吃的东西完整不上心,吃的相称随便。明显能够普通的享用各式百般的美食,却把糊口过的像苦行僧一样。
嗯……
唐元摸着下巴,他记得之前劳伦斯的日记里曾提过他的家人。他的祖父曾也碰到过一些奥秘学相干的事情,并把他交给了本身的儿子。那么这段笔墨的作者应当就是劳伦斯的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