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汤姆森[第1页/共2页]
两百余米的射程就意味着日军掷弹筒弓手必须冲到相称近位置才有体例发射,这就决定了它只能打仇敌的步兵而对于步兵后的迫击炮能够说是毫无体例。
这就是汤姆森冲锋枪,它的射程不远,只要两百米,在实战中它能在一百余米的间隔上击中目标就已经相称不错了。
在以往的战役中,他们的这类战术是非常有效,乃至一度*还被日军这类战术打得没体例而不得不仿造日军的掷弹筒但愿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就是*设备的二七式掷弹筒。但一来是中国产业才气有限仿造出来的掷弹筒不管质量还是数量都不如日军,二来是中国掷弹筒弓手不如日军那样练习有素,因而在疆场上总也讨不了好。
但想想又感觉这并不料外。
而此时的中国远征军却又是一群学会了步炮协同的“美式军队”,且每个排都具有无线步话机,因而一个个指令报上去,迫炮军队的炮弹就像长了眼睛似的直奔日军掷弹筒而去,不一会儿就将日军掷弹筒给打得七零八落的。这此中另有几名掷弹筒弓手非常聪明的一边冲锋一边快速的发射……这类体例能够有效的制止在同一个处所呆得太久而被仇敌迫击炮锁定,但200米的间隔却已进入伽兰德步枪的射程,因而一阵枪响以后日军掷弹筒很快就被压了下去。
但日军还是不甘逞强。他们就算明晓得落空了掷弹筒的保护还是嚎叫着朝前冲……
这让张弛也感到一阵阵心惊,启事中他并不以为日军会冲到这么近的间隔,要晓得此时兵士们手里拿的但是“大八粒”,是半主动步枪,这类步枪再配上冲锋枪本应充足将日军毁灭在冲锋的路上才对。
这汤姆森冲锋枪因为其发射时会收回像打字机一样“哒哒嗒”的声音,因而被美军称为芝加哥打字机。远征军的兵士们则称之为“手提机枪”……这时的远征军兵士底子就没有冲锋枪的慨念,只晓得这玩意的射速跟机枪一样快。而又能提在手上发射,因而就起名为“手提机枪”。
此时在冲锋枪、伽兰德及手榴弹的一阵乱打之下,日军就成片成片的倒在兵士们阵地前……他们中有些间隔兵士们的防地只要一步之遥,他们被枪弹击中时飞射出来的鲜血乃至都溅到兵士们身上脸上,但就算是一步之遥也一样是没能杀进兵士们的防地,也就是说兵士们的火力堪堪能挡得住日军的打击。
但现在却不一样了,掷弹筒固然能将一发发手雷抛向中*队的阵地,但它的射程毕竟只要两百余米(注:掷弹筒在利用公用炮弹时射程为300米,利用手雷时射程为200米,而日军为了能够更便利的利用掷弹筒,常常只照顾手雷而只带少量的公用炮弹)。
就比如说现在,日军只在刚才那一霎那就冲进了间隔中*队防地五十米摆布的间隔。这时中*队手里的迫击炮就根基起不了感化了。日军就在这时再次朝中*队方向甩出一排手榴弹,以后就乘动手榴弹的烟雾及余威一声号令诡计杀入中*队的防地。
应当说日军的冲锋也不是那么不堪一击,这主如果因为日军手里有大量的掷弹筒,他们能够在两百米摆布就将一枚枚手雷掷向中*队的阵地,日军就是仰仗着这些掷弹筒及机枪的保护冲向中*队。
(注:汤姆森冲锋枪有二十发弹匣、三十发弹匣、五十发弹鼓、一百发弹鼓。但二十发弹匣弹容量太少,弹鼓过分沉重、改换时候长且轻易卡壳,以是美式标准汤姆森冲锋枪普通利用三十发弹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