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军衔及陆海空军勋赏条例[第1页/共3页]
第6条
第3条
准尉及兵士六等至九等。
忠勇勋章不分品级,凡陆、海、空军甲士,捍御外侮,英勇作战,负伤不退者颁给之。
第10条
胡琏陆军一级大将1972金门防卫司令官,陆军副总司令
程潜陆军一级大将1939百姓当局军事委员会参谋总长,第一战区司令长官
张学良陆军一级大将1935东北边防军司令,陆海空军副总司令
特级大将:仅蒋介石一人,1935年3月31日百姓当局授于蒋介石此衔。
陈调元追赠陆军一级大将1944军事参议院院长
郝柏村陆军一级大将1981参谋总长,国防部部长
三丧失中华民国国籍者。
一级大将.今后,前后授任和晋任陈绍宽为水兵一级大将;程潜、白崇禧、陈诚为陆军一级大将。在大陆期间,国
一国光勋章。
第18条
受勋职员或军队,受颁勋章或名誉旗后,应将受领日期,层报国防部备案。
陆、海、空军军队撤消番号时,所受名誉旗,应缴复原颁布机存眷销。
白崇禧陆军一级大将1945国防部长,华中“剿总”总司令
王叔铭空军一级大将1959空军总司令,参谋总长
第5条
20余名一级大将。别的,还前后追赠、追晋了8为陆军一级大将。因曹锟、吴佩孚未在百姓党军中任职,未列入表中。
百姓党军队畴昔实施的是中华民国的军衔,军官、士官分为4官等16官阶、兵士分为3品级
准尉及兵士六等至九等。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缴销其勋章、勋刀:
中校2颗梅花
阎锡山陆军一级大将1935百姓当局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第二战区司令长官,行政院院长
校等官三等至六等。
第14条
陆海空军勋赏条例
中尉2直杠
勋章、勋刀,将等官,由总统或最高军事长官亲授或派员代授之;校等官以下及兵士,由主管长官或原呈请构造授予之。
四忠勇勋章。
黄镇球陆军一级大将1961联勤总司令,总统府参军长,台北卫戌总司令
黎玉玺水兵一级大将1967水兵总司令,参谋总长
勋章、勋刀如有丢失时,得呈请补发。但原件查获时,该当即呈报刊出。
彼苍白日勋章不分品级,凡陆、海、空军甲士,捍御外侮,保卫国度,军功卓著者颁给之。
一级大将4颗星
勋章、勋刀不得让渡别人或抵借财物,违者除将勋章、勋刀追缴刊出外,并科以相称之处罚;佩带别人勋章、勋刀者,应一并处罚之。
将等官一等至四等。
高魁元陆军一级大将1968参谋总长,国防部部长
校官上校3颗梅花
八名誉旗。
一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军衔阶层章图示
第13条
黄杰陆军一级大将1960台湾省主席,国防部部长
将官特级大将5颗星
第23条
第12条
第20条
将等官一等至四等。
少校1颗梅花
少校放到现在最多也就是个副团长
第22条
第19条
二级大将:1935年4月2日,百姓当局授任白崇禧、龙云、刘峙、顾祝同、傅作义等20报酬陆军二级大将。今后,又连续授任和晋任了30位陆军二级大将。
刘湘追赠陆军一级大将1938第二战区司令长官兼第二十三个人军总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