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萨马兰城[第1页/共2页]
紧随厥后的,则是一支由一百名浅显兵士构成的浩雄师队。这些兵士们也毫不逞强,个个身着健壮的胸铠甲,手持长枪与盾牌,好像坚不成摧的长城。此中更有五十名精锐之士装备了弓箭,使得全部步队的进犯手腕更加多样化。不但如此,每名流兵的行囊当中都装满了可供数日应急之用的干粮,以确保在长途行军途中不会因饥饿而丧失战役力。
只见那些住民们望着兵士们身上帅气的礼服,眼中透暴露无尽的恋慕之情。他们交头接耳,赞叹之声不断于耳:“瞧瞧这些兵士们,真是太威风啦!” “真但愿我也能成为领主麾下的一员,披上这么标致的礼服出征杀敌啊!” 人群中的孩子们更是镇静非常,手舞足蹈地仿照着兵士们的行动,胡想着本身长大后也能像他们一样英勇恐惧。
“本来如此,”罗杰恍然大悟道。
就在这时,兵士们那灵敏的听觉捕获到了四周住民传来的阵阵恋慕之声。那些话语如同东风普通吹拂过他们的心间,让他们感到非常高傲和高傲。因而乎,这些兵士们不自发地挺直了脊梁,抬起了胸膛,将本身最威武雄浑的一面揭示出来。他们法度果断有力,身姿矗立如松,仿佛要向统统人证明本身作为甲士的光荣与担负。阳光洒落在他们身上,映照出一片金灿灿的光芒,使得他们看起来更加英姿飒爽、气度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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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支步队的中心,数辆马车缓缓前行,车上堆满了各种物质和粮食。而最为惹人谛视标,当属每一名流兵所身穿的极新礼服。这套礼服乃是罗杰特地找能工巧匠经心打造而成,其格式新奇,剪裁得体,色彩素净夺目。当这些兵士们穿上这身礼服时,仿佛刹时抖擞出一种无与伦比的精气神儿,显得格外英姿勃发。
罗杰将步队妥当地安设好以后,心中便涌起一股想要深切体味这座都会的打动。因而,他决定单独出去漫步一圈,趁便察看一下萨马兰城的团体状况。
在晨光领那洒满金色阳光的大道之上,罗杰身先士卒,带领着六位全部武装的骑士,如同一道钢铁大水般奔驰而来。他们胯下的骏马举头嘶鸣,马蹄声响彻云霄。这七位懦夫皆身披厚重而坚毅的满身铠甲,手中紧握弓箭、盾牌以及寒光闪闪的长枪,英姿飒爽,威风凛冽。
历经整整五日艰苦卓绝的长途跋涉以后,罗杰的晨光领军队终究到达了此次的目标地——萨马兰城。此时的萨马兰城外早已是人满为患,来自各个地区的领主及其部下兵士云集于此。很多间隔较近的领地领主更是早早便已达到,并在城外选好了合适的位置安营扎寨,营地连缀不断,一眼望去如同一座小型都会。
罗杰深知一套精美的礼服对于晋升甲士士气和名誉感有着相称首要的感化,是以他对礼服的设想和制作可谓是煞费苦心。现在看来,这番尽力明显没有白搭,浩繁晨光领的住民们纷繁被面前这支着装整齐、威武雄浑的步队所吸引,从四周八方集合过来围观。
这一起行来,罗杰他们也不时会与其他领主所统领的军队相遇。这些军队一样也是朝着萨马兰城而去,但是与罗杰麾下的晨光领军队比拟,倒是相差甚远。那些领主们的军队多数是由一群未经严格练习的农奴兵构成,他们不过是临时被征召而来,军纪涣散,步队松松垮垮,毫无章法可言。有的兵士乃至还扛着锄头、镰刀等耕具充作兵器,看上去非常风趣好笑。如此一对比,便能等闲看出晨光领军队与这些乌合之众之间存在着天壤之别。因为晨光领的兵士皆是耐久接管专业练习的脱产甲士,不管是身材本质还是战役素养都远胜前者,两边高低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