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过耳不忘[第1页/共2页]
这也太短长了吧!
但她这会儿的目标,就是想要操纵这些歌来加深这个周嘉树对她的印象,最好是让这个杀马特少年能够为她所用,以是她在内心不得不对这位在将来大红大紫的毛姓歌手说一声抱愧,然后一脸大言不惭地笑了笑,道:
而更让叶子君完整没有推测的是,接下来这个周嘉树的行动,更是她大吃一惊。
“能记着歌词乐谱没用,比拟起来,我更想像你如许,能够成为一个天生就懂乐律,一脱手就写出如许直击心灵引发共鸣的歌曲的人。”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在叶子君看来,周嘉树的那首歌就是纯粹的无病呻|吟。
“不,你唱的的确比我好,两相对比,只如果耳朵不聋的人,都能辩白得出吵嘴。并且你很短长,我只唱了一遍,你就将乐谱歌词全记着了,你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人!”
这个周嘉树将电吉他接了畴昔,二话不说就开端撩|拨起琴弦,然后,下一秒,熟谙的旋律就从吉他音箱里传了出来,而这个少年,张口就开端唱道:
这个传说中孤傲的官二代公子哥,仿佛一点也不中二啊?
固然是如许想的,但是叶子君在内心已经冷静做出了筹算,将来几年后,比及她有钱了,必然要想体例帮助阿谁毛姓歌手,起码将抄袭这首歌给他带来的丧失弥补归去。
听到叶子君说这首歌叫《消愁》,中间乐队那几个成员刹时神采大变,本来对叶子君的这首歌非常赏识的几小我,这会儿神采都沉了下来,一脸不善地望着叶子君。
真是很好听。
“对不起,没有颠末你的同意,我就唱了这首歌,实在是,我太喜好这首歌了,有些手痒没能忍住。”
“你这首歌确切不错,但你的吉他跟唱工就有些差能人意了,并且你的嗓子,并不太合适这首歌,男高音唱起了应当更有味道。”
“再来一次,再来一次!”
这话叶子君就有些没法接了,她还不至于如许厚脸皮,抄袭一首歌就真觉得本身是个写歌天赋了。
启事无他,只因为在叶子君俄然跑下台之前,周嘉树吹奏的那首歌的名字,就叫做《少年愁》。
叶子君将那把电吉他重新还了归去,周嘉树却没有接,只是一双眼睛亮亮地望着叶子君:
“对,我唱起来确切有些味道不对,这首歌不太合适我。”
不过,她也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周嘉树,和她了解的传统上的那些只晓得纸醉金迷不学无术的公子哥不一样,他的确是有点本领,对音乐也很固执,看模样是个心中有胡想的人。
以是那些成员们天然不成能给叶子君好神采了。
这歌本来就是她抄袭的,叶子君天然也不会生出一种本身的孩子被别人给抢走了的感情,她笑了笑,点头道:
“方才那首歌叫甚么名字,你本身写的?”
毕竟这是别人的歌,并且写这首歌的人,还是一个看起来春秋并不大的女孩子。
就连酒吧的值班经理都来和叶子君筹议,但愿她再唱一遍,并且表示能够给她出场费并且早晨她在酒吧的消耗能够免单。
这让叶子君刹时就窜改了对周嘉树的印象。
倒是阿谁周嘉树神采稳定,只是很当真地看着叶子君道:
究竟上,叶子君比周嘉树更加惊奇,她觉得在听到她说完这首歌的名字以后,这个杀马特少年会炸毛,但究竟上和她完整相反,这个少年不但没有活力,反而还在极当真中肯地赐与他评价,并且说的一针见血,非常有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