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我的故事 老乡的讲述[第2页/共2页]
拿出在乡里买的本地小烧酒,我递给老乡。
他在山里找了点儿本地的草药,敷在伤口上,扯下衣服,绑在伤口上面,给本身止住了血。
他之前在村里听人讲过,也只仅限于别人的报告,这俄然让本身赶上了,严峻之余,也不免有些冲动与猎奇。
满身的毛孔紧闭,眼睛死死地盯着火线。
做完这统统,他就爬到了一处平坦的处所歇息养精力。
前年初春的运气也还不错,老乡葛大叔赚了很多钱,高兴的不得了。
说到这儿的时候,老乡撸起裤腿儿让我看,我瞥见他的腿确切留下了很大伤疤,伤疤上现在已经长出了新肉。
内里来的人就奇怪个野味儿,人多市场大,只要你有一手,打多少卖多少。并且野味的代价也是水涨船高,好的猎手一年下来能赚很多钱,是种地支出的好几倍了。
他瞥见那一伙人举着火把打着灯,在向下挖,在打洞。
老乡一把接过,咽了咽口水,眼睛直直地看看那小酒,啪啪两下就拧开了。
本来我就是来玩的,有故事听,有小酒配野餐,光是这一点儿,就已经达到我的初志了。
老乡就凭着本身的本领,给家里赚点钱花,补助家用。
腿脚的伤让他行进的很迟缓,这一走就到了大半夜。
如果搁平常,他向来是不敢往深山里走的,那天他喝点儿酒,加上表情好,胆量就大了起来。
也就是老猎人的眼睛好,要不然,这雾蒙蒙的大山里,很丢脸清他们在干甚么了。
他晓得,这帮人向来都不是一波一波的,能够另有一波人在背面。
但那也是捕兽夹,他的腿还是受了不小的伤,一时半会是走不了了。
等这帮人走远,他才敢坐起来。
大气儿不敢出一个,恐怕这帮瘟神发明了本身。
“嗨,我本来就是出来玩的,好景当然得配好酒好烟了”。
幸亏那夹子是别人忘在那儿的,有些年初了,弹力上差了点劲儿,保住了一条腿儿。
好不轻易见到个大活人,并且还是个有故事的老乡,干脆聘请他一起坐下来。
他感觉那天应当出门看看皇历,要不然也不会这么触着了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