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妮妮[第2页/共2页]
伴奏响起,恰是沈秋海当年的成名曲《锋芒》。
一束追光打在沈秋海身上,背后是空空的舞台,台下是寥寥几人,但沈秋海唱的却极其专注,乃至专注的让人有些心疼,像他如许的人,应当具有更大的舞台!
“唉,好久没听二哥唱歌了,都快忘了二哥是气力派歌手呢~!”沈秋水美丽的面庞上暴露诱人的笑容,如果只论颜值的话,她绝对属于“祸水级”的大美女。
走在前面的女孩留着一头乌黑和婉的长发,因为脚步仓猝,脑后的几缕发丝悄悄舞动,在灯光的映托下,就好似吵嘴键上那律动的音符……
沈佳妮也第一时候认出了站在暗处的父亲,伸开双臂,一起小跑的扑到了沈秋山的怀中……
人们常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恋人”,这话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还是有据可依的,父女的那份儿豪情与任何一种豪情都不不异,是心心相惜的迷恋,也是牵肠挂肚的“爱恋”,更是上天恩赐的别样“礼品”。
“声响当然不错,但唱的更好。”沈秋山一边鼓掌一边说道。
沈秋海有着固执的音乐梦,只是在实际中碰鼻的他已经没甚么像样的舞台让他去揭示本身了,以是,他才会不吝重金在本身的小店内打造如许一个舞台,对于别的近似的小店来讲,舞台只是一个演出的处所,但是,这个舞台倒是沈秋海放飞本身的处所、也是他胡想的依托。
“切~!我说大哥,你如何哪壶不开提哪壶。”沈秋水不耐烦的翻了翻白眼:“交男朋友有甚么用,又不能当饭吃!并且,你们这些男人,哪有一个好东西,脑筋里想的不过就是那点破事儿!”
但是,对比那令人震惊的舞台,这些还只是小玩意,百余平方的店内,舞台竟然就占了三分之一,极新的架子鼓、三排高段位电子琴一左一右牢固在舞台的两端,足有十平方米的液晶大屏幕下还戳着两把吉他、一把贝斯,除此以外,舞台上方,聚光灯、追光灯、脚光灯、外型灯、光柱灯等一应俱全,就设施来讲比起专业的舞台也不减色多少,随时都能经得起一支乐队的折腾。
社会的现实在文娱圈中更会被无穷放大,过气了,就是过气了,没有人会想起你,那些备受谛视、鲜敞亮丽的舞台也不会给你任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