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吃货孙九霄[第3页/共3页]
黑涩会是一份伤害的职业,动不动就伤筋断骨,如果这些病人都集合在传统中医之下,那绝对是一个可观的数字。
“你介不介怀?”
雷老五是豪放之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六年的苦痛折磨一招发作宣泄出来,可谓是畅快淋漓。
因为他们将患者当作了嫡亲至爱之人,若非如此,如何会被传染情感?
“那就五六百斤吧,多搞几头。”孙九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内心策画起来:“一头烧烤,一头红焖,一头卤煮,再来一头晒成腊肉……”
既然有了活下去的但愿,雷老五也不顾及,直接对野狗动手,宣战与天狼。
直白来讲,现在的雷老五就好似一个猪仔,被天狼和幕后的东洋倭寇圈养,若非天然灭亡,生杀大权,都被人一手掌控。
插进大脑的苦无匕首,和借居在脑仁中的食脑虫,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干系。
“我只是对于食脑虫比较感兴趣。”孙九霄直言不讳,“这类蛊虫,吞食脑浆,仿佛无药可解,因为脑不是心,切开以后底子不能愈合,最高超的中医外科,就算鬼医派的老不死来了,也不敢百分百包管取出来。而取出来以后,最好的成果就是植物人。”
“吃猪脑?我也很喜好。”雷老五乐的开了花儿,“狂飙,叮咛厨房,杀猪取脑,我要吃三套!”
“没有。”孙九霄摇点头,“慕容博说的不错,如果有人能治好你,除了鬼佛一脉再无别人。如果我也治不好你,你便能够去死了。但在此之前,你愿不肯意做我的实验品?”
乃至是万恶之首的癌症,艾滋病,只要药到,也能病除,都算不得是不治之症。
这类体例,也只要这类体例,才气为他找回半晌的自我。
狂飙是唯命是从的,当即就要将信息传给厨房,却被孙九霄给喝住了。
“这是甚么?”孙九霄远远喝住了两人。
说到这里,雷老五蓦地记起一件事,又叮咛道:“阿谁野狗,我不喜好,不要让他见到明天的太阳了,晓得么?”
雷老五果然就如同一个乖宝宝,乖乖的伸开了嘴巴,任由孙九霄将不明液体滴入他的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