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市传奇[第2页/共2页]
我开初只会捧首遁藏,在他们殴打我的过程中,我陋劣的惊骇很快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热血狂涌,肝火冲天而起,我疲软的身材一下子有了力量,我翻身而起,扑向这十几个持刀的小偷。
换句话来讲,地上已经没有会喘气的人。
这是一座在天下统统都会中,犯法率居高不下的处所,暴力是这座都会的基因,一言分歧就开打是常态,我但愿这类荷尔蒙狠恶分泌的感受。
他们一人手里提着一把雪亮的刀。
我晓得他们来了,不过我没有乱动,在没有开端之前,我一贯都很沉着,沉着的有点不像是我。
四周的修建,都是一副破败气象,这是一片等候拆迁的城中村,住户早就搬走了,只等施工队出去拆掉。
我抬手朝他指了指,道:“不消太奇特,我还会废你更多兄弟,你信吗?”
进入城里,我浑身的血液都快沸腾了起来,我嗅到属于我的气味,这是一种奥秘的感受,之前我体味不到,现在却占有了我的糊口。
我因为一次又一次的锁定小偷,导致小偷盗窃失利,很天然的,我成为了他们进犯的目标。
当我停下来的时候,地上已经没有一个能站着的人了。
他们不分三七二十一,上来就揍,将我打了个半死。
我发明本身对犯法具有超强的嗅觉,那里有犯法分子,我在人群中扫两眼就能辩白出来。
我赤手空拳,夺下了一名小偷手里的刀,别的的刀刺进我身材里,可我浑然不觉,鲜血给了我热忱和勇气。我拿着那柄匕首,干掉了在场合有的小偷,然后贪婪的嗅着鲜血和犯法的味道,那一整天我精力充分,感觉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我不会任何拳法技击,但我速率很快,好像鬼怪普通晃进另一条巷子,在麋集的老巷中穿越,然后遁如澎湃的人潮当中,化为无痕,消逝不见了。
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我单独穿行其间,显得非常另类,不过没有人多看我一眼,统统人眼里都流露着怠倦和繁忙,没有人会为一个陌生人逗留。
他们都叫我都会传奇。
像平常一样,打扮的跟流浪汉普通的我,走出熙熙攘攘的人群,刚走到一处偏僻位置,就被十来个手持匕首的人围了起来。
我在满地血腥中呆了整整一个小时,直到血腥味散尽,我分开了这条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