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当官?[第2页/共2页]
“太守,别开打趣了。我才没有兴趣当太守呢,白送给我也不当。还是自在安闲的糊口,陪着你们的好。”李锦大笑不止,当官?就连天子都不能随心所欲的做本身喜好的事情,偶然候还要受大臣们的气,端方一大堆。连天子都如许不自在更不消说当官的了,上面另有更大的官,一样要受人管。
李锦,顿时就要到十八岁了。甚么任务感,人生目标之类的与他没有干系,救这些人不过是一时善心高文。建立镖局也只是想感受一下当头子标感受,趁便找一个赡养这些人的体例罢了。社会民生,与他又有甚么干系,毕竟身上背负的越多就越累。
自从李锦让布隆以营地的名义去注册了个镖局后,营地里的人垂垂开端转做白道买卖,已经好久没有干过打家劫舍的活动了。加上李锦又出新点子,让布隆几近把持了全部临州的野味食材供应市场,现在营地里的总资产恐怕已经数不清了。更何况住在营地里的人种地纺织,自给自足,底子没有能用到钱的处所,以是,现在营地的人不但物质糊口满足,精力糊口也是相称对劲。
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少爷,您如果真的当了太守。会善待百姓吗?”紫荆也听到村长的话,小声问道。
李锦转头一笑:“已经不想了。这些事情不是我们该操心的,这是天子的事情。我只要照顾好你们,让你们幸运就行了,再有精力就去找一些好玩的事情来做。”
“我没醉,我们老百姓就只想过安宁的糊口,能吃饱穿暖,有点余钱。可就是这么低的要求都不给我们,传闻太守一顿饭就要花掉几千两银子,每个菜都是只吃几口,其他全倒掉。那但是我们一村人整年的糊口费呀。”村长借着酒劲,越说越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