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鹅毛笔[第1页/共2页]
就在莫竹还欲持续诘问的时候,黎泳俄然转过身来,手里拿着一只鹅毛,满脸镇静道:“找到了!”
随后轻拍了拍莫竹的肩膀,微微一笑道:“小舅晓得小竹喜好读书喜好写字,好好学吧!从速去书斋吧,爹待会估计也要去了!
但是,在看到适时呈现在门外的黎彬时,世人纷繁一惊,瞬息间一哄而散各自回到了坐位上。
昂首看着黎泳那张清秀而又和顺的脸,莫竹抿着唇,重重的点了点头,谨慎翼翼的收起鹅羊毫,回身朝书斋跑去。
“这个……小舅是对这个羽轴做了甚么吗?”莫竹指着羽轴问道。
她一向都很想要一支属于本身的笔。
“为甚么?”莫竹不解。
后院侧墙边有间配房,是黎泳专门用来做手工的处所,内里各种做手工的东西一应俱全,就连这些东西,大多也都是他本身亲手所制。
黎泳将鹅毛递到莫竹的面前,挑眉道:“你可别小瞧这只鹅毛,这鹅毛但是我改进过的,你先瞧瞧!”
“现在它是你的了!”黎泳非常利落的点头。
过了烟花三月,桃花早已开了各处,但博城只要几株桃树,现在她的桌上竟就放着一枝。
莫竹双眉一蹙,满脸黑线道:“小舅,你不会找我来就为了给我一根鹅毛吧?”
蹭的一下站起家来,口中嘟囔了句“我有事出去一下”就跑了出去。
将信将疑的从黎泳的手中接过鹅毛,莫竹当真的瞧了起来。
若黎泳给她的这支鹅羊毫真的好用的话,她今后也能正儿八经的写字了。
莫竹还晓得,莫团山的手里也有两只羊毫,但那是他用来夸耀用的,因为他向来写得一手好字,见到朋友老是要拿出来夸耀一番。
闻言,余白稍稍一怔,随即脸也跟着红了起来。
“咳咳~”来到门外的黎彬清了清嗓子,“大师都把书拿出来,本日不学新的内容,复习一下明天教的!温故而知新!”
真的是不亏他一大早就跑去给她摘这一枝桃花。
公然如黎泳所说,一贯守时的黎彬,本日竟早退了。
一句话,将余白那方才要腾飞的心,一拳击倒在地。
就他那傲娇的性子,这一时半会怕是哄不好的。
不料,黎泳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放心吧,明天你姥爷不会去这么早的!”
一根非常平常的鹅毛罢了,莫竹在手里翻了几遍也没发明这鹅毛有何不平常之处。
出去的时候,他也特地往黎彬的房间瞧了眼,还关着门,想来是尚未胜利。
不过,她欢畅就好。
并且,这鹅羊毫看起来仿佛更省墨汁,一方砚台想必能用好久好久。
更何况,在他看来,羊毫在这些孩子的手里,的确就是暴殄天物!
假装偶然的看了莫竹一眼,看到她唇角的含笑,余白的心也莫名的欢畅起来。
如果昔日,贺玲定然欢畅,可本日她甘愿本身清算,全程未曾给黎彬一个正眼。
强压下扑通乱跳的心脏,莫竹微微侧了下头,唇角微微勾起。
抬脚进了黎家院子,莫竹更加猎奇。
这会,黎彬怕是还在哄贺玲呢。
双手紧攥着背包的背带,莫竹双目直盯着那支桃花,一步步的走到桌前。
黎彬手里倒是有几支笔,可那些都是他的心肝宝贝,他天然不会将其送给莫竹。
话未说完,就见莫竹瘪着嘴,一脸可惜的看动手里的桃花道:“如果不折下的话,这一枝桃花能长出好多桃子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