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天龙帮[第2页/共3页]
大一点,装修好一点的店,收五十块,一个月,小一点的,一些餐馆甚么的,收十块钱一个月。
高雅打扮,是安然街为数未几的纳保大户。
既然有了名头,那想要做大就得有一帮小弟。
吴大龙刚进店,就对正在柜台边坐着的王小雅道了句喜。
电影中威风八面的大哥,一向是吴大龙的偶像,自但是然的,吴大龙就学起了电影中的大哥。
那一声龙哥,叫的贰内心甭提多舒坦了,王小雅的见机也让他感觉很有面子。
十五岁初中放学后,在某部系列电影的影响下,他早早就踏入了地痞的行列。
吴大龙嘴里叼着烟,在一帮小弟的簇拥下,走进了高雅打扮的店铺里。
可在九十年代,最让让感觉有前程的职业并非公事员,也不是奇迹单位,更不是国企职工。
“龙哥,你也新年好啊。小小红包,你可别嫌弃啊。”
十八九岁的,十五六岁的,这个年纪恰是天老迈地老二我老三的时候。
以是这么好的机遇,吴大龙天然不会放过。
那面庞,那身板,让人总想忍不住瞄上两眼。
然后….
“小雅姐,新年好啊,恭喜发财!”
就在吴大龙已经回身筹办走人的时候,一个拿着钢管不断拍打动手的小弟俄然道。
常常一些店老板不想招惹费事,被多次骚扰搅黄了买卖后,就忍气吞声的给了。
早上吃了早餐,就喊了一帮小弟拿着家伙出来讨红包了。
五块的,十块的。
当然也有一些人不肯意平白无端出这个钱,可报警后大盖帽底子就拿这帮地痞没体例。
从街头到街尾,一起下来七八十家店铺,吴大龙没多大工夫就收了一大把红包。
大盖帽又不成能二十四小时待在这些店里,一来二去的,吴大龙的天龙帮就将四周的几条街道化作了权势范围。
天龙帮。
旱涝保收不说,另有点小权力,光是各种灰色支出更是能够赚个盆钵体满。
老板娘王小雅,传闻暮年去过香江,在香江混了几年后,就返来开了一间开封叫得上名号的打扮专卖店。
而是,地痞。
吴大龙也不嫌少,毕竟混也得有混的端方,人家每个月该给的数量都给了,这要红包是讨喜庆,给多给少都是看人家老板表情。
因为,只要混的好,就有花不完的钱,只要混的好,就有最都雅的女人。
开店的,哪个不是翻开门做买卖,普通环境下,只要不是过分度,常常最不肯意招惹的就是那些地痞地痞。
安然街,就是天龙帮统领的权势范围之一。
哪怕她的春秋已经三十多岁,可却底子没有人们常说的豆腐渣模样,不管是穿着打扮还是人的气质,都不是那些一二十岁的小女人能比的。
稍退一步的话,天然就是奇迹单位。
有了些许名誉,吴大龙就有点不满于只混迹于黉舍四周了,毕竟门生还在读书,再欺诈也欺诈不出多少油水来。
当然,满是恶名。
自从天龙帮生长到十几号人后,吴大龙就把目标从黉舍转移到了街道的一些店铺上。
想买甚么都不消给钱,还能没事出去收收庇护费,看上哪个妞想摸就摸上两把。
一看到这帮地痞进门,王小雅就不由自主皱了皱眉头。
王小雅在这里开店已经两年,早晓得吴大龙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