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村中集会[第1页/共3页]
“那些高官朱紫,莫非天生就有种吗?那匈奴国的大将中,有个叫石勒的,传闻当年曾是最卑贱的仆从,现在已然称雄河洛!兄弟们,我们有的是力量,也不缺脑筋,为甚么还是辛辛苦苦的过着日子?这是凭甚么?”
此时刚是凌晨,村中公众,家家都吃过了早餐,根基上都未外出。听得铃声大响,都晓得这是村正在调集全村人,要筹议甚么大事。
村正深呼吸几下,定了定神,接着便将高岳昨日去当兵,现在被城主一眼看中,汲引成军中司马一事,大声讲了一遍。
有那与胡老夫家住的近的,或是动静通达者,晓得怕是和高岳有关。一面走着,一面忍不住向身边火伴透些口风,却引得猎奇之人环绕过来,七嘴八舌的探听嗟叹不已。
高岳固然在村里住了半个月,但是这祠堂前的广场之地,也是第一次上来。村中有端方,闲暇时,不得无端来此耍玩玩耍,惊扰了祖宗的清净。
昨日,李虎和冯亮二人,从县城返来后直奔村正家中,一五一十详细奉告。村正得知高岳已做了司马,还能够自行招募一些人手,又惊又喜,冲动地几乎叫出声来。
一听得能进城从戎,能够做个端庄行当,有个前程,并且顶头下属又是高岳如许的同村兄弟,一身本领连李家兄弟都佩服的,跟着他准没错。
此时四百多人挤在一处,再是不热,挤都挤出了一脑门的汗,因而一众村民也七嘴八舌的叫起来。
当年建村的村民先人中,有那很有见地之人,发起如此安设,正合了易守难攻的守御之法。
那种一旦得了势,便翻脸不认人,又或嫌弃鄙夷荆布之妻、布衣之交的,还是会被大多数朴重仁慈之人所鄙弃。
“哎哟,吴老二你踩了我的脚……”
村正想了一想,便叫二人先不要说,待得明日,在广场上调集全村人,再如此这般这般。
在村正的鼓励下,全村百十号青壮少年,慷慨激昂,很有大好男儿主动参军的热烈势头。
而村庄最高处有一块空位,倒也能包容四百人,便做了广场之用。如果有敌来犯,站在此处往下,一目了然,能够更好更快地做出反应和摆设。
“我们情愿跟高兄弟去!”
就冲这些话,这胡家的云崧,是个内心朴重的刻薄娃娃。晓得戴德,晓得回报,跟这类人相处,不会亏损的。本来一些内心还是偶然忐忑的长辈,现在也多少放下了心。
“跟着高大哥到城里吃香喝辣!”
家里长辈遮护着的几个后生,被一众少年轰笑,顿时又羞又怒,涨红了面皮,摆脱了家人的手,忙不迭地往前挤,表示将紧密地环绕在以高岳为核心的步队四周。
“老子这个好身板,天生就是厮杀的料!”
“大虎,豹子!你两个说说,你们这些个牛一样的后生,费了你爹娘多少粮食?现在个个长得膀大腰圆的,不趁着这好机遇,跟着云崧去博一个出息,莫非还和我们这些老的一样,一辈子在山里找食吃?”
站在此地高处,氛围清爽,视野开阔。阵阵山风习来,令民气旷神怡,身心通泰。
高岳猎奇的在四下打量。这在书中都找不到陈迹的晋末时的村庄,如画般的映入视线。放眼望去,茂林翠竹掩映的村村户户,如层层梯田,拾级而起,户户皆是灰土砖墙,蓑草屋顶,虽是单调粗陋,但自有一种同一调和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