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三 欲牵青色上柔枝(六)[第1页/共3页]
朱慈烺列举首恶名单是按照满清朝堂高官而来,特别是兵部尚书和步军都统,必定是正月十三惨案的直接履行人,从法律上来讲,这些人必定都是正犯。至于汉奸名单,则是朱慈烺顺手挑的几个,此中冯铨官位最高,孙之獬的名声最臭,跟惨案并不必然有直接干系。
为了制止遭到连累,更惊骇南边的政敌、仇敌玩弄小人行动,将本身归入“汉奸”之列,在京汉官纷繁照顾金饰叛逃。有些人还带了老婆孩子,有些心狠的乃至连家人都不奉告,孤身一人就往南逃。
国变之时,陈名夏失节降闯,实在也不过和在京的两千余名官员一样。
以是被抓住的,都是人赃并获以私藏、传播之罪被斩首了。
《特赦令》针对的工具是从贼、事清官员。此中闯逆的特赦范围从李自成以下,尽皆赦免;献贼的特赦范围是张献忠以外,尽数赦免。满清方面则更加庞大,除了首恶和汉奸罪在不赦,其他大小官员,不拘汉满蒙古朝鲜人等,皆可宽赦。
首恶名单里都是满人和投奔较早的汉人,这些人并不把明廷放在眼里,也不信明廷能拿他们“明正典刑”。那几个被列入汉奸名录的却不能不在乎,因为他们另有很大的干系在南边。人们常常有“眼不见为净”的思惟,哪怕对你叛变从虏不屑,但也不至于大义凛然割席断交。一旦这类肮脏肮脏被人翻出来曝晒,那么本着趋利避害的心机也会断绝来往,视作陌路。这无疑是断了他们的手足耳目。
遵循此法:奴婢一次、二次流亡,鞭挞后发复原主,三次流亡处以绞刑;收留逃人的窝主则由处斩。如许轻重倒置的启事并非多尔衮脑残,而是因为此法的立意就在于“庇护财产”。如果逃了就杀,那对奴主而言不是一样丧失庞大?
满洲人天然不会理睬这些汉官,为了夸大本身追回“财产”的决计。反而下旨从重处治:
“有藏匿逃人者,斩!其邻佑及十家长、百家长不可举首,处所官不能发觉者,俱为连坐。”
朱慈烺并没有将报纸视作“民主”大杀器,对他来讲,能够节制言论、增加事情效力,这才是报业存在的意义。最多就是让公众有个宣泄渠道,归正不喜好的能够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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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了如许一匹马骨,朱慈烺天然是要好好消耗一番的。
因为文辞应用上的结果,让人误觉得这些汉奸也在这起惨案中扮演了一些角色,以是就连在北京的汉官也对他们表示不齿。
很快他们就发明,实在也不消太严峻,逃窜之路还是很轻松的。只要肯给五百两银子,一个被人唤作金老迈的青皮便会帮他们混出都城,送往天津。从天津出海,不过十余日就能到江南。
在满清,陈名夏官复原职,旋即又擢升吏部左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以是说,他比那些闯来降闯清来降清的失节官员更多了一次降而复叛的经历。
乃至能够说,全部大明都不会有人比陈名夏更加没有操守的了。
之以是要用黑话,因为多尔衮很快就针对《特赦令》公布了第二条笨拙透顶的令旨:敢私藏、传播报纸者,斩!轻信者为奴!
当官的都开端逃窜。那些底层的公众天然更不肯意呆在这么个腥膻的处所。在亲人、产业全都落空以后,逃脱就成了理所当然的挑选。不过这些布衣必定拿不出五百两银子如许的巨款,只能出城以后夺路南奔,如果有幸躲过清军探马、伏路兵,就能投入明军的庇护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