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似曾相识[第1页/共2页]
“嗨,这一对儿鹿,还真挺俊的。要说,我还真舍不得杀了吃肉。”
是以,孟戈的这几个大师伙才放到市场的中间肠带,就引来了很多人的围观。
“家中长辈打的,让他们带来卖的吧。”
大娘打量了几个孩子一下,便又感喟一声,道:“如当代道乱,如果在城外,说不定会有伤害。城里就算找不着甚么吃的,终归有座城墙能护着人。”
人群会商得热烈,却无人问津代价甚么的。孟戈举目望去,见到的,不过都是一些穷户百姓罢了。
那人原是见几个毛孩子出来买东西,就想占个便宜转手再卖。谁晓得碰上了懂行的。
“不该啊?这几个孩子,可都还小着呢,那里能打来这些活物?”
孟戈对这个论调不予置评,道:“真要乱起来,在那里都不平安。城里就跟个大翁普通,说不定就让贼子一锅端了呢。如果处在田野,或是山脚边,一旦赶上仇敌,直接四周逃散,也许能活下些人。”
这还是因为在边城的启事。若在京汴地区,一头野鹿,如何的也得卖个八十两到一百两吧。
孟矛一向站在孟戈身后,小手儿紧紧的牵着孟戈的袖子。却掩不住猎奇的伸出小脑袋四周张望。
看得出来,这个大一些的孩子,才是拿事之人。
堆栈,仍然还是前次的那一家。这一次,他们进县比较早,还没到晌中午分。
因为围观的人很多,阿谁身影也不过是一闪而过罢了。只不过,阿谁身影中间的人,才是孟矛存眷的工具。
……
阿谁长的跟孟朗有几分类似的男孩。
乱世起,朝中又没了主事的人,各地的处所官,要么投奔了本身推许的工具;要么就占地为王;亦或是掌控一方百姓,只待将来新皇上任,好直接靠畴昔。
“哎哟,这是多久没见过鹿跟狍子啦。瞧瞧这精力头,莫不是养的吧。”
是以,在托付了订金,验了房以后,孟戈便带着两个弟弟马不断蹄的去了县里最大的市场。
“这位大哥,我们这狍子可都是活生生的,身上一点儿伤也没有,可新奇了。您看着给个价?”可贵的,虞扬笑意盈盈的上前号召了一回卖主。
“嗨,这位兄弟谈笑了不是。我就是说个打趣话,怕你们让人给骗了。你们还是不错的。”那人由衷的赞美了孟戈一句。
大娘也笑笑,语气非常苦涩道:“可不是,这世道,想安生的活着,实在挺难的。”
几人说着话,就有人过来扣问狍子的代价。
“确切还挺新鲜的。只不过这会子野物难卖,我也给不起甚么高价位。你们这些狍子,我给三两银子一头,全买了,成不?”那男人甩了甩摸过狍子的手,笑着问孟戈。
孟戈说着说着,俄然就想起了当月朔家子的遭受。或许,真要乱起来,田野也不平安多少。
公鹿大抵十五两银子,母鹿如果没有鹿胎的,也能卖个十二两摆布。
那位身穿青灰布衫的男人,捋了捋长袖,上前伸脱手从木枝缝里摸了摸狍子。
再次来到金和县,孟戈他们已经不再跟前一次普通,像只无头苍蝇。
那人面色讪然,从速摆手道:“我实在就是猎奇上前问一问。我如果然买狍子,也就买个一头罢了。”
“唉,实在吧,这时候在那里都不平安。”最后,孟戈不得不承认。
虞扬就遗憾的说到:“哦,是如许啊。实在我们这一对儿梅花鹿也挺不错的,这母鹿,还揣着小崽子呢。”虞扬的话声中,难掩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