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猪一样的队友[第2页/共2页]
“没甚么不风俗的,谁家的孩子没在亲戚家住过?老二媳妇,你莫非感觉东府的下人不敷使唤,还是嫌弃东府会缺了小孩子的吃喝?”
她担忧的是玖哥儿和林安儿,她不晓得这两个孩子对卖宅子的事晓得多少,但是即便他们只是一知半解,三老太爷和明氏这一对老狐狸也能猜个八九分。
“三婶,玖哥儿和林家蜜斯都被养得娇贵,家里的婆子丫环都是服侍惯了的,换了处所怕他们不风俗。”
“第一件是做人不能太软。”
明氏冷冷一笑,正眼都没有去看金明珠,对周氏说道:“老二媳妇,你是个懂事的,归去奉告你婆婆,就说玖哥儿和林家蜜斯留在我这里住一阵子,四丫头我也留下了,让人教教她孝经和女诫。”
“嗯,那第二件呢?”
林安儿爬上炕,坐在明氏身边,笑嘻嘻地说:“安儿最大的福分就是一家人快欢愉乐在一起,永久不分开。”
跟着一声娇笑,林安儿蹦蹦跳跳从屏风后走出来,冲着明氏调皮地眨眨眼睛:“三祖母,您如何晓得安儿在那边?”
明氏冷哼一声,没有理她,对身后的儿媳们道:“我倦了,你们替我送送老二媳妇,再给四丫头安排个住处。”
若连自家女儿都不能管好,又如何去管束别家的女儿。以是明氏这个婶婶,就代金老太太管束女儿了。
“小丫头,三祖母真想快些看到你长大今后的模样,你是个薄命的,可三祖母晓得,你更是个有福的。安丫头,好好学着吧,今后你的福分多着呢。”
金炳善毁了,那她的一双后代也就跟着完了。
“不难为,金哥哥是好的,金哥哥对安儿很好。”
“好!”明氏赞美地看着林安儿,可惜这不是她的孙女,一个五岁小丫头悟出的事理,她的母亲却光临死都不能明白。母亲对父亲和姨娘一味容忍,郁郁而终,身后不久,父亲便将姨娘扶正,成为宦海里的笑话,父亲的宦途今后一蹶不振,而她也只能嫁与金家如许的贩子。固然她与三老太爷伉俪和顺,但母亲当年受过的欺负却如警钟,不时在耳边响起。
亏空家属公款,私吞长辈财产,只要这此中一件鼓吹出去,金炳善的前程就没了。
周氏正在考虑着如何持续说,金明珠却又犯蠢了。
周氏在内心把本身骂了一通,方才金老太太打发金明珠和她一起来,她就应当婉拒的,如果没有金明珠,她必然能软磨硬靠,让明氏放人,但是金明珠这么一闹腾,不但该要的人要不出来,还让长房落了个不会管束女儿的名声。
“我有母亲和兄长,我也学过孝经和女诫,我才不想在你们东府住着呢,我现在就回家,看谁敢拦着我!”
不怕神一样的敌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