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一头麋鹿的血案[第1页/共3页]
正待这时,那麋鹿本是走投无路,又是失血过量,一见前面有人反对,再也有力,一头栽倒。
是 由】.
现在在间隔林中之处。
头戴幂篱女子与三名丫环一起上前,察看起麋鹿的阵容来。
这时对方轻笑了一声,言道:“这也不能证明猎物是你射的,箭杠之上我也能够刻上阿猫阿狗的名字,莫非这猎物就是阿猫阿狗射得吗不跳字。
只见一头受伤中箭的麋鹿,蓦地从林子中窜出,直奔他们一行人而来。
李重九心知这隋唐之际,有勇于结伴在穿戴一身健装,在外骑马的豪宕女子,亦有谨守礼教,出面在外亦不准人看清边幅,乃至身材曲线亦不让人窥视的大师闺秀,这皆是胡汉两种文明相互打击的成果。
李重九尚未反应,那丫环拂袖随即变色,言道:“贵主不成,此物乃是圣上……不,给你之物,代价连城,如何给这小贼模样的人。”
“是啊,此人实是过分度了,”头戴幂篱女子亦言道,“我们先极力救治,但愿能做点甚么。”
当下李重九从背囊当中,取出本身的两石弓来,三石弓乃是军中制器,如果冒然携之上街,为明眼人发明,绝对是一个费事,特别本身身上还背着通缉令,身份上还是一个黑户。
李重九在隋朝处了久了,不知不觉被人叫最多就是小贼二字,李芷婉如此,面前这丫环亦是也是。
李重九见这阵仗,自不会冒然抵触,将弓箭放在马鞍上,翻身上马抱拳言道:“鄙人乃是猎户,偶然路过,还请将鄙人的猎物偿还,不堪感激。”
对于女儿家来讲,遇朱紫指的当然只要一种含义,这女子虽是天家贵胄,但是论及此事时,还是一副小女儿家的神态。
那名叫拂袖的丫环,面露难堪之色,言道:“贵主,我们出行何来的铜钱。”
李重九这一番去东都,乃是闻之李虎,苏素他们已护送商队出塞外返来,现在皆已到了东都,故而写信让李重九前去一趟相会。
注一:一种宽檐的帽子,帽檐上垂下长长长长的罩纱,把满身都遮住,以防旁人窥视。
李重九微微一笑,反问言道:“鄙人不过是一个猎户,叨教猎户不射杀猎物,却以何为生呢?”
李重九笑了笑,言道:“鄙人恰是李重九。”
顺着血迹的指引,李重九曲盘曲折在林中转了一圈,目睹识上血越流越多,李重九心知这麋鹿伤重,用心就在面前。
李重九见此铁骑,心道这乃是天子禁军方有的仪仗,而这隋炀帝现在明显是在辽东。
李重九当下一愣,随之发笑言道:“这位小娘子,既不肯意偿还这猎物,亦不消如此出言讽刺吧!”
一名丫环捏起几块用柴炭夹着香料做成兽形的兽炭,扑灭后放入一精美润色斑纹的鼎脚铜盆当中,置于那头戴幂篱女子面前,言道:“公主,这雨天湿寒,你谨慎你的身子。”
李重九骑着马独骑在官道而上而行。
李重九心底想快一步赶到洛阳,故而戴上斗笠蓑衣,策马冒雨赶路。
闻言李重九不由一笑,讽刺般地摇了点头,仿佛有感觉打肿脸充瘦子的意义。
正待这主仆二人开着打趣时,俄然林子里一动,一旁的侍卫蓦地进步警戒。
李重九半晌不断地赶路,待行至半路之时,俄然遭遇大雨,李重九不得不上马到路旁亭子当中暂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