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不服,就打到你服![第1页/共2页]
不想被人欺负,不想被人看不起,那就靠拳头跟气力说话!
更不能断了!
……
……
有本领,打返来啊――
莲庆虽脑筋活络,心机工致,但这个天下上,有些事情,必定,打一开端,就是没有任何捷径能够走的。
终究结果,不管胜负,终其平生,老死在一座比囚牢美上那么三两分的宅邸当中……
而是为了今后老了,死光临头,方才悔怨,本身,当年韶华正盛时,华侈了大好光阴,没有真正尽力斗争拼搏挣扎过!
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
职位,说实在的,跟军奴,也差不了多少。
是个被夫家丢弃,嫁不了金光闪闪的未婚夫,嫁不了高门府第,便只会哭哭啼啼的弱女!
以是,莲庆并非自虐,也并非神经出了弊端,笨拙笨拙,只是,心底很清楚。
难不成,想靠规复真容,仰仗一张脸,在这个家世血缘非常残苛的年代,勾搭上所谓位高权重的男人,使出浑身解数,满默算计,博得对方的宠嬖,顺带跟宅邸里头那些个一样花枝招展心胸异心的女人,斗来斗去。
再难再痛也得咬牙憋住了全都吃下去!
自此,每逢半夜,待统统朋友都睡熟了以后。
目标,不为了旁人看不看得起本身。
一旦走了,很能够,底子走的不是捷径――
谁不平,就打到你服!
随便拿药草涂一涂,裹上两块丰富的洁净麻布,绑紧。
还是说,你想要旁人的怜悯,怜悯,亦或,是尊敬,佩服呢?
她便一小我偷偷溜出来,一遍又一遍,在虎帐四周,寻了一处不易被人发觉的僻静处。
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
并且,从另一个角度上阐发,还能流血,就是一件功德。
虎帐里头,一向就是这么一个赤―裸裸的弱肉强食之地。
故而,受伤流血这点小事,于她来讲,底子无所谓。
双手双腿紧紧捆上大抵十公斤重的沙袋,开端挥动那柄疆场上,一次偶尔的机遇,偷偷捡来的,比她身高还要高半寸的重剑!
从最后的,面色青白,大汗淋漓,绑上负重后,双手压根连剑都举不起来,垂垂地,开端能勉勉强强挥动那么一下。
……
像个软蛋一样哭,就觉得有人会不幸你,怜悯你吗?
毫不能弯了!
起码,地底下的娘亲跟哥哥,想来,也不会愿定见到她们那一晚豁出性命,支出非常惨痛的代价,所护下来的人……
刚入虎帐不久,因身子骨肥胖矮小,又不大会干粗活,连上疆场的资格都没有,直接被发配去当一名伙头兵,卖力军中将士的口粮。
起码,是临死之前,于本身而言,是毫不会悔怨的。
满手是血?
就如许,别人每天早晨足足可睡八到十个小时,而她,最多,最多,就寝时候不会超越四个小时!
负重,也由最开端的十公斤重,厥后,垂垂被她加成了二十,三十公斤重。
遭人欺负,天然,也就成了家常便饭的事儿。
那些,统统,她曾落空的――终有一日。
如果,有一天,本身真的一无统统了。
废料!
而是一条死路!
……
那一年,莲庆十岁。
总归,有的时候,还就是真要争那一口气。
总比上了疆场以后,或者今后碰到仇家……丢命强!
每晚,必须练习一千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