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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血衣侯[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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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白衣染成了血衣,血衣侯在江湖上恶名在外,成为赫赫驰名的“煞星”。

初战得胜,苏幕遮不敢贪太多便宜,一触即分,抽刀在手。

血衣侯乃百年前崛起于西北的刀客。

只要他见到用刀之人不及他精美的,必杀之。一时将江湖搅了个天翻地覆,杀了个血流成河。

苏幕遮低头看刀,刀仍然在鞘中,抬眼却见身边的梅花桩被削去了半截。

叶秋荻摇点头,道:“难说,或许血衣侯当真有先人活着,只但愿他莫像血衣侯当年那般,将江湖搅个天翻地覆,杀个血流成河。”

胜时,血衣侯部下毫不包涵,握豚必饮对方血;负时,仗着轻功高超,血衣侯逃脱后会以唅蝉刀在腿上割上一刀,以警示切不成健忘本日之失利,暗藏起来不竭磨炼本身的刀法,直至握豚可痛饮对方血为止。

血衣侯令人指的罪过惹出了当时两大妙手,药王谷先谷主即叶秋荻的祖父和青丘居士的追杀。

后花圃属内宅,即便是药王谷男弟子也不得入内,是以只要笺花、漱玉以及侍女等人见到了这一幕。

苏幕遮目瞪口呆。

叶秋荻悄悄一拍,推走苏幕遮脑袋,右手在他右胳膊上统统,苏幕遮右手顿时脱力,再握不住刀柄了。

华山一战,以雁南飞存亡不知,血衣侯安然走下华山绝顶的成果奠定了血衣侯绝代刀客的职位。

“血衣侯刀法精美、杀招皆在《孤烟》《夕照》中,也怪不得我。”苏幕遮辩论道。

苏幕遮因而跟在身后,百思不得其解。

然后再寻觅下一个敌手。

“去死!”

“嘿嘿。”苏幕遮挠挠后脑勺,当真神情顿消,近乎奉承道:“师姐,荻儿,好荻儿,你必然要教我这招。只要会了这一招,我刀法便足以安身江湖了。”

他现在有些明白贾宝玉为何喜好吃女孩子嘴上的胭脂了。

苏幕遮撇撇嘴,道:“若非我将他的刀法传承下去,他的刀法怕是会断了传承的,他泉下有知应当谢我才是。”

回到桂花树下时,见她们脸上皆浮着笑却忍住的模样,叶秋荻冷哼一声道:“围在这里何为?莫非都不练功了?不练功到清心堂誊写《本草经》去。”

但血衣侯真正光辉时候是与“风云一刀”雁南飞相约于华山绝顶之上,一决存亡。

“练刀。”叶秋荻道。

“好啊。”苏幕遮很利落,转头便凑畴昔。

下山后的血衣侯脾气更加残暴,刀成了贰心中圣物,不容任何人玷辱。

“雕虫小技。”

“天下能人有的是,一招鲜,走遍天了的确时痴人说梦。”

“是吗?”

“额。”苏幕遮愣住了,料想中的奖惩没来让他感到很不舒坦。

她眼睛睁的大大的,睫毛微微颤抖,盈盈水瞳内倒映着苏幕遮的影子,脑袋晕乎乎的。

初入江湖时血衣侯一身白衣,意气风,凭握豚一刀斩“快刀王”崔九而立名四海。

但看到师姐的红唇皓齿时,苏幕遮有些悔怨本身退返来抽刀了。师姐的唇很标致,鲜艳欲滴,非常的可儿,仿佛抹了胭脂,也或许没有。他舔舔嘴唇,甜甜的,残存着暗香,让他有作死再尝一口的设法。

随后数年间,血衣侯接连应战江湖数十位刀客,互有胜负。

“刀法以步法为要,需求进退闪转和纵跳翻滚都要刀随身换,人刀合一。”叶秋荻当真道:“若使刀,步法必必要好。你使得刀法虽差能人意,但步法不好,白白藏匿了那绝世刀法,血衣侯地府之下若知你将他的刀法使得如此不堪,非钻出坟土将你带走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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