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鹰之团[第1页/共2页]
战役是公允的,不分男女,不分种族,只要拿起刀剑,就是仇敌,安德烈抽出巨剑,横扫而至。望着可骇如此的大剑,女人脑海一阵空缺:“死定了。”
一名皮肤成小麦色,棕色的长发有一尺多长,被皮筋简朴的束在一起。身高一米七几,特别是那双暴露的双腿,只是看一眼,就能想到它有着惊人的发作力:“墨菲,让我上吧,我会为你斩下他的头颅。”
思考很久,安德烈最后提了一个前提:“动用你手里的资本,帮我寻觅一个佣兵团,找到之时,你会获得我全数的尽忠。”
菲斯悄悄的点点头,只见阿谁女人抽出佩剑,架马冲向安德烈:“狂徒,受死。”佩剑笔挺的刺向安德烈。
用宽广的剑身格挡住这高耸的一刺,安德烈双手握剑一个横扫,直接扫段马腿。女人从顿时飞落而下,滚了几圈,刚要站起,那把厚重的大剑笔挺落下。轰,女人关头时候双手架住长剑,格挡住了。只是本人却一下子就跪在地上,嘴角溢出一丝血液,这把剑如何如此之重,的确的确就像一座山一样。
“可!”侯爵神采还是慵懒,仿佛这里的统统都让他提不起兴趣。
墨菲却全然不介怀,端着一杯清酒,悄悄一嗅:“是啊。”
“没兴趣!”
轰、轰、轰、安德烈就像一头狂怒的爆熊,挥动手中的巨剑。但是阿谁男人,就像风中树叶,不管你如何用力,速率多么快,都没法击中他:“你还能在快些吗?佣兵。”
“安德烈?休斯......”就在安德烈想要持续说的时候,墨菲却抢先说了:“好,现在的我漂亮的束缚你,你在团里享有最高度的自在,但是你必须为我战役。”
“此人是谁?”亲眼目睹本身的十队,在以极快的速率减员,菲斯终究忍不住问了身边的人:“具有这类战力的佣兵,应当不是知名之辈。”
疤脸佣兵团长:“墨菲兄弟,你早说啊,我让兄弟鄙人面给你们均点人头,分润给你,也让你们留点颜面,你看现在这事情弄的,哎。你身后的阿谁玄色剑士看起来很强健啊,要不如许,看在你这么缺钱的份上,我花一令媛,把你身后的阿谁玄色剑士卖我了如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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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败军之将,也敢谈前提。”卡莉亚呵叱道。
“喂!墨菲我传闻你们鹰之团,一人未斩,还丧失了十多人,此中另有一名供奉的中级邪术师,可有此事。”贪狼佣兵团长,笑着扣问墨菲,只是眼里满是戏谑。
“来人,把我的铁锤拿来!”几名穿戴制式盔甲的贪狼佣兵,抬着两把铁锤走了出去。
佣兵头子们,纷繁下注,这此中也包含墨菲,他追加了重注五令媛,一赔八的倍率。当然买贪狼赢的太多,赔率就低了一些,一赔二。
“此话当真?”
“秃鹰佣兵团!”
“非卖品,概不出售。”墨菲呡了一口,将酒放下:“不如如许吧,如果你想要,决斗赢了他,他就跟你走,如何?”
安德烈双手握剑,拉开步地,统统的杀意、战意都满盈开来:“既然你想死,那么我成全你。”
四周的空中到处都是剑痕,不可如许下去,体力很快就会耗尽,看样只能以落空防护的代价,解封了:“束缚......”前面的话他说不出来了,因为阿谁标致的不像男人的佣兵头子,正站在他的剑身上,剑尖正对着本身的喉咙:“你输了佣兵,从这一刻开端,你的统统都属于我的了,报上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