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时光如白驹[第1页/共3页]
肖红衣在院子中站了一会儿,随后拿着圣旨回到了屋中,找出羊毫,研好墨,开端在信纸上誊写起来。
四年后,北郡,常平镇。
“本来是你……我记恰当初让我来北地的圣旨,就是你捎给我的吧?”
“甚么话?”
肖红衣迈出去的脚步在空中呆滞了一下,又收了返来。
肖红衣想想感受挺好笑的,他从没传闻过有人会这般稀里胡涂的冲破,起码到目前为止没传闻过。
他的剑还是拔不出来。
单说凡人跨入修士的门槛——浊气境,天赋上佳的人有月余便可修满,如果天赋差一些的,有两三个月也差未几能摸到流水境的门槛了。
“帝君但愿肖大人您尽快赶回长安,说是另有其他事情要叮咛。”
只是他看了看肖红衣的剑眉星目,又看了看他下颌上藐小的胡茬,俄然发明本身仿佛把性别搞错了,这个词用的非常不贴切。
那边有一处烫痕,闪现出一把菱形的飞刀形状,烫痕上着了色,是浓烈的墨色。
“有话就说,一个大男人如何婆婆妈妈的。”肖红衣瞥了他一眼,笑骂道。
院别传来一声踩雪的声音,随后一个一身白袍头戴皮帽的人从院子外走到了院门口,然后跨过门槛,走进了院子里。
话毕,肖红衣行了大礼,这才从地上站起来,今先人手里接过了已经被卷好的圣旨。
这个词也是他从书里看来的,并非当年书院先生所讲,他只模恍惚糊的晓得是感慨女子性命陋劣。
这一次,肖红衣没有挑选躲避,他“咕咚咕咚”灌下一口酒,便低声说了起来。
“因为薄命的不知是红颜,另有忠良!”
“对了,帝君托我给肖大人带句话。”
“江东后辈,丹霞教掌门沈雁行之徒,建国县子,肖红衣。于景安十三年斩辽将金兀浊,灭辽兵二百一十七人,军功显赫,功在社稷。封广陵县侯,食邑千户,赐地千亩,擢升从三品,钦此!”
“没想到肖大人还记得鄙人。”此人咧嘴一笑,随后从袖子里抽出来一卷明黄色的锦缎,两端绣了金色丝线。
“我想问……你为甚么会来北郡呀?南边那么敷裕,哪有人会喜好往北郡跑。”
“……哝,酒没了,拿去打些酒返来吧。”
“……我的?”
教了他引灵气入体的法门后,这小子练了十七八天,体内的灵气愣是一点没增加,加上之前教诲剑法的景象,一时候让肖红衣都不晓得本身收这个门徒到底是对是错了。
李星斗挠了挠头,最后从嘴里蹦出来了四个字——红颜薄命!
此人走到肖红衣的身前,朝着肖红衣作了揖,这才说道:“肖大人,久违了!”
这酒葫芦在天上打着转儿,李星斗目光一扫,手一伸,便稳稳地将酒葫芦抓在了手里。
他一向喜好这般喝酒,看起来有些放荡不羁。只是李星斗从刘二家打来的这酒不是很合他的口味,当年喝的时候感受味道并不如何,但是现在喝的久了,他一样把这酒当作上好的饮品来痛饮。
肖红衣听着哑然发笑,随后摇了点头:“这个臭小子!”
跟着日头降低,李星斗剑招练得也有些古板了,就开端边舞着剑,边和肖红衣聊了起来。
只是李星斗呢?
“那既然如此,鄙人就告别了,但愿肖大人能早日出发!”此人说罢,也不断留,直接回身出了院门,一转眼,就消逝在了雪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