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兔子[第2页/共4页]
看着耿秋和阿昊一脸发楞的模样,村庄又笑着说:“你给的那把散大钱,一共是51个,我花了40个大钱,买了十斤粗面,加上那几块鱼,提着去我一个老伴计家中,在他家住了两晚,吃了两顿饭。5个大钱办了户籍,剩下的6个大钱,买了三个菜饼子在路上吃。”
小半锅糙米饭,就着大半锅兔子炖豆角,两人都吃得极对劲。“明天我们再去打兔子。”阿昊非常有气势的说,好象那兔子都在等着他。不过耿秋没有打断他的胡想,因为他还等着兔子换衣柜呢,最好是还能换点粮食。家里的粮食未几了,固然夹着菜吃,二十斤糙米,也只剩下个三五斤了。看模样,还得去一趟向南镇,买些粮食返来呢。
“劳烦了。我们先回家去了,村长也累坏了,早点睡啊。”耿秋伸谢,挑起东西,阿昊抱着阿牛,趁着微光回家去了。
一大锅菜,热腾腾的,耿秋先盛了一碗出来,让阿昊端到村长家去了。阿牛在他们家,现在有点好菜,也得让阿清嫂吃点,多下点奶,奶着两个孩子,奶水也不必然够,现在阿牛的饭量越来越大了,早餐他们都是在家里喂一小碗粥才送畴昔。就是怕饿着阿清的小女儿了。这小女儿和阿牛差未几大。
“那胖老头子,真是黑啊。起码赚了我们一两银子。”阿昊嘟嚷。
阿木从速接过来,想了想说:“衣柜的木料要的多,八只兔子吧。”一只兔子打个碗柜,实际上还是少说的,因为他急着要获得这只兔子。
“这是糖?”阿木看动手里的一斤多糖,的确不敢信赖,眼泪都快掉下来,他极想留下来给媳妇吃,又感觉这礼送得太重了。乡间人送月子礼,不过是三两个鸡蛋,那里有人送一斤多糖啊。糖对于他们来讲,真是贵重物品,平时极少有人吃。
“哇,总算有肉吃了。”阿昊流着口水说。这都十天没沾肉腥了。固然每天都有蔬菜和鱼块吃,可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他不止一次的想打几只鸟吃,但是耿秋分歧意。因为这里都是些小鸟,弄起来太费事了,吃到嘴里估计也都是骨头。
当然了,这件事情也并不是没见过,但普通都是有好家世的人家才会做的,不过他想到阿昊他们带着两端结实的骡子,(牲口在当代人家,但是很首要的产业呢,两端骡子但是值很多的银子。)手头很明显也有银子,就感觉阿昊家必定是有很多的家底,才会把独一的一个孩子,留下来支撑流派的。前人很讲究传宗接代的,实在没体例时,连女儿都会留在家里招婿上门,支撑流派的,更何况阿昊还是个相公呢。
早晨睡觉时,耿秋和阿昊都睡不着了。因为村长就花那么一点银子,就给弄了这么多东西。在朝阳镇上花的四两银子真是亏啊。另有一起上他们花的也绝对多了很多冤枉钱。
因为恰是农忙的时候,而耿秋他们在这里并没有地步,以是一安设下来,俩人就得找生存,但是除了打猎的本领,提及种田来,两人反而没甚么经历,耿秋幼年时家里是乡村的,固然小时候也帮过家里干农活,但那也只是影象里的事了,并且他们家是平原,这里倒是山区,期间又相隔太远,种地的活,完整不不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