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江南路远君何在[第2页/共5页]
方柔赶紧低下头去,低声道:“不是,只是我真的有要紧的事情,不得不分开了!”
雷少渊的叔叔,是惊云寨的前任大当家,外号“九羽飞鹏”,名叫“雷长云”。他也是悟气境的妙手,除了轻功短长,还长于炼丹治病。
贩子看着她的背影,与中间两个火伴互换一下眼色,都暴露了“公然如此”的神采。
方柔也不例外,她决定去江南找母亲,她已经没有别的依托,只能靠她了。
长得丑就“下辈子结草衔环”,长得帅就“甘心以身相许”,这类事,方柔是做不出来的。她固然年纪小,但也晓得豪情天下必须纯真的事理,她毫不会因为报恩、因为依靠,就把本身给献出去了——就算必须献出去,那也只能献给她心底的那小我。
她只感觉鼻子有些酸、心口有点疼,眼角仿佛浸了水。
她和他都信赖唐逍没死,或许是躲起来了,或许是被困了。
一个少年劈面而来,有点鬼鬼祟祟的,一眼看到这个奥秘人,却像被吓了一跳。
她这承担里包着两块金锭、五六个银元宝,这是雷少渊在惊云寨的堆栈里拿给她的。当然她不会白要他的东西,固然结义成兄妹,但她内心清楚,那只是为了能有个名分,让他不会再打她的主张罢了,到底有多少兄妹之情,实在她本身也是说不准的。
“你……你……你如何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
农夫哈哈大笑,方柔却有些愤怒:“如何,我去不得江南吗?”
如果唐逍死了,她没体例为他报仇;如果他没死,她也不成能帮到他,反而会成为他的拖累,就像从后鸾峰上逃下来时一样。
以是方柔心境百结,却一向拿不定主张,到底该往哪儿走。
她在惊云寨过得很不风俗、很不高兴。
如果不是实在渴得难受,她实在不敢下嘴啊。
她一袭洁净的紫衣长裙,内衬湖绸紧身长裤,脚踏天青云根快靴,满头秀发用一根简朴的红头绳扎成个马尾辫,背着一柄挂红绸的百炼宝剑,是雷少渊从堆栈里找出来送给她的。
将近一个月了,要说方家没有获得动静,那明显是不成能的,但不管是她姐姐还是爹爹,方家没有对此事说过一句话,更没有哪小我跑来体贴一下她,乃至连找她的人都没有!
方柔顿了一下,弯下膝盖:“雷叔叔拯救之恩,方柔铭记在心。但后代之事,不是我想考虑的。雷叔叔如果感觉不该救我,现在就杀了我,方柔也没有任何牢骚。”
并且,盗窟里并不是统统人都那么驯良的,实际上,惊云寨是一个匪贼窝,应当说绝大多数人都与“驯良”两个字挨不上边。他们能对她这么好,只是看在雷少渊的面子上罢了。
但现在她已经想清楚了,她还是要归去寻觅唐逍哥,不过要做好筹办:修为要更高,物质要更充沛,最好要能有一枚储物戒指,或者要有更好的功法、剑术,以及宝剑。
“这个笨拙的小子,奉上口边的东西都不敢吃下去,的确脆弱,丢我们雷家的人!”
雷长云倒是勃然大怒,但没等他把火收回来,雷少渊已带着方柔分开了聚义厅。
而一些桀骜不驯的家伙,看向她时,那目光中就有赤裸裸的欲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