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页/共2页]
书到用时方恨少。吴二龙在比来几场战役的表示并不凸起,他很悔怨当时跟诸葛刑云学“惊闪十三棍”时漫不经心,学会后又只顾苦练“恒德掌”,并未练习过棍法,乃至于现在把棍法都忘光了。他想起了他的兄弟剑离念,如果他有剑离念那样惊人的影象力就好了。他喜好用掌,不喜好用兵刃。但是在疆场上怎能不消兵器呢?因而他勉强的挑选了朴刀,他感觉他用朴刀比用棍子顺手。
“猛鬼面具”将食指中指一并,指向一人,双指回勾,表示过来交兵。
“我以为我们应当集合兵力以最快的速率狠恶攻打这两座城中气力最弱的一座城。”吴二龙发言道。
接着又有好几个军官提出了分歧的战略,高素均不置可否。
“好!好一个声东击西,好一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高素鼓掌喝采,“跟我想的作战计齐截模一样!要不如何是寻尺当了副将呢,你们都跟他多学学。”
丰乐城出城迎战的是一支几千人的军队,为首的人戴着一张猛鬼面具,身形魁伟,在顿时手持六尺长的马槊。
边防军在红起岭驻扎。红顶子马厩已经空无一人,扣问周边的住民,传闻前一阵子有很多尸身从红顶子楼运出扔到了乱葬岗。战役期间,性命如同草芥,角部的人不会吃力量去安葬尸身。
毫无牵挂,吴二龙败了。“猛鬼面具”是个精通用槊的妙手,用槊的技法有劈、盖、截、拦、撩、冲、带、挑。他只一拦一挑,吴二龙就败了。在如许的长兵器面前,掷刀用掌的绝招底子行不通,槊锋有八面破甲棱,一挑之下,吴二龙身披的明光铠都被挑破了。
“呀―呀―呀”,乌鸦在乱葬岗上空回旋着。
“另有人有其他定见吗?”高素不置可否的持续问道。
实在,高素底子没想出来甚么打算,这不过是当带领的惯用伎俩,让部属遍及发言,选最好的主张说与本身想的一样,如许来保护本身的权威。
此战尚未开端,边防军中世人便替吴二龙捏了一把盗汗。固然吴二龙身形与“猛鬼面具”普通魁伟,但是他手中朴刀粗陋之极是官方兵器,并且只要四尺半长,最首要的是吴二龙不善于用刀。马槊则是正宗的马队兵器,杀伤力极强,六尺的长度远善于枪、矛。“一寸长一寸强”,吴二龙恐怕是凶多吉少。槊虽短长,但是使得好很难,马背上颠簸如果骑术不精用槊便会马脚百出,以是世人只能寄但愿于此人的槊也和吴二龙的刀一样不太善于。
按打算停止。范将军带上步队前去朝阳城,临解缆时高素为其栈行。高将军栈行时说的慷慨激昂,极大的变更起全军的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