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3页/共3页]
她母族也是京中世家,自小锦衣玉食,一听本身的亲女儿流落在外时过得如许苦,心中剩下那些火气也没了。
本身的亲女儿才刚返来没多久,就惹出了这么大的费事,哪像是畴前……顾夫人一晃神,想起畴前的叶明蓁。叶明蓁还在顾家时,向来是只给侯府挣脸面,从未让她操心过,虽说是她的女儿,可除了平常存候以外,她连见得都少,常常是从下人丁中得知叶明蓁在外又做了甚么甚么,也都是值得夸耀的事。
顾思凝抓着她的手,接着说:“娘,你可不晓得我畴前过得甚么日子。我是娘的女儿,本该是在侯府有下人服侍,万事都不消我脱手,还能陪在娘的身边,也不会别离那么多年。可在叶家,我还要给他们干活,吃不饱穿不暖,常日碗中连块肉没有,连吃个鸡蛋都要看眼色……”
那一日世人的耻笑讽刺仿佛刻在了她的心魂上,让她一回想起来便战战兢兢。她想了好久,想过本身会如何大出风头,想过从今今后那些贵女都唯她马首是瞻,想过宿世她所见过的属于叶明蓁的统统,今后都会属于她。
她风俗地想要分出一点给女儿做零花,却宽裕地发明叶明蓁手中的余钱比她还多。她常日写文章得来的,大头交到家中,剩下一部分用来买笔墨,一部分供应平常,不足钱还能给叶父叶母买些东西。
“这……叶明蓁恐怕是不会承诺。”
可她还没绣几针,一时不察,锋利的针尖戳到了手指头,戳出一滴血珠来,把叶母心疼的不可,赶紧把她赶走:“这些活那里用得着你,畴前凝儿在家里时也没帮过忙,你现在能挣银子,便已经是非常短长了。你的手那是写文章用的,可不是用来干这些粗活的。”
“凝儿,你清楚是有才学的人,那本诗集里的诗都是你亲身写出来的,为何……为何恰幸亏诗会时,用了她的?”顾夫人想起来都有些不敢置信。
顾思凝各式索求,叶明蓁想要的东西一样也很多,她想搬到都城里,想买大宅子,这比顾思凝畴前要的衣裳金饰还难太多。但叶明蓁却从不朝她伸手开口,她只是本身迈出了脚,一步一步走。
“娘,这都是她欠我的。”顾思凝垂下眼,暴露一副不幸巴巴的模样:“当初若不是她娘见钱眼开,将我二人更调,我也不会分开侯府这么多年。如果我早出世在侯府,写出那首诗的人本该也是我。她在我们野生了那么多年,得了那么多的恩德,这会儿开个口也不过是举手之劳,若不是有在侯府养了多年,她现在也只是一个农户女,那里有机遇进长公主府?那里能过那么多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