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一封家书[第1页/共3页]
那只燧发式手枪不能带了,那玩意儿尺寸太大,没法藏在身上。如果他背着一支手枪走进县城,必定会引发别人的重视。以是,他带了一把剑。当代的墨客喜好佩剑,不管会不会武功,他们都要身佩一把宝剑,以表示本身文武双全。
李智云之以是要去夏县,主如果想去摸摸环境。尉迟恭分开夏县时,只带走了战利品,并没有带走俘虏,以是,堂叔他们应当还在夏县。至于他们被关押在那里,是死还是活,现在都不晓得。以是,要想救援他们,必须先把这统统给弄清楚了。当然,他完整能够派人去县城窥伺,而他之以是决订婚自前去,有更深一层的考虑。
“走亲戚?”兵士的目光在他们每小我的身上扫了一遍,点头道,“那好吧,快交钱。”
“交甚么钱?”
当日下午,李智云在军帐内里的空位上,让蔡虎陪本身练剑。樊书香跑过来闲逛,她换下了蔡虎,给李智云当陪练。樊书香的剑法套路别具一格,李智云很不适应,接连被刺中了好几次。他抛弃手中的木剑道:“不练了,歇歇吧。”
美良川一战缉获的战利品,除了粮草以外,还稀有百头活羊。李智云命令杀羊犒劳全军,兵士们堆起柴堆,扑灭篝火,在柴火上烤全羊,然后全军将士饱啖了一顿。
他们又费钱向本地富户租了一辆车窗雕花、顶蓬垂着流苏的马车,在军中找了一名会赶车的校尉,名叫王文清。王校尉名字听上去很高雅,但人长得乌黑细弱,穿上粗麻布服,看上去还真像一名车把式。
“魏王的号令,不管是不是行商货贩,进城都得交城门税。每人五十文,你们四小我,一共两百文。”
樊书香走到李智云身边,心有不甘地:“你如何给了他们那么多钱?太便宜这帮家伙了。”李智云小声地:“费钱消灾嘛,别忘了这是甚么处所,千万别惹事。”
李智云曾经去过夏县,很多人都熟谙他,为了制止身份被人看破,必须停止扮装。他让伙夫用糯米熬粥,制成了糨糊,然后剪下猪崽的细毛当髯毛,用糨糊贴在嘴唇和下巴上。弄完后,用铜镜一照,本来有些稚嫩的面庞多了几分沧桑感,春秋一下子大了好几岁,连本身看着也感觉陌生。看来,扮装的结果还是不错的。
翌日上午,李智云带着樊书香和蔡虎上了街。他们走到一条大街上,街道中间有很多家店铺。当他们颠末一家店铺时,发明店东正在与几名流兵吵嘴。李智云停下脚步,听他们辩论甚么。本来,那几名流兵是来收钱的,可店东说还没开张,没钱给他们。
“一百文。”
樊书香对劲地:“如何样,不可了吧?你喊我一声徒弟,我每天过来陪你练剑。”李智云没喊她徒弟,而是道:“樊蜜斯,你情愿跟我去一趟夏县县城吗?”
进了县城后,他们沿着大街往前走去。仅仅半年多的时候,县城已经完整变了样,几近让李智云认不出来了。当然,不是指街上的风景有了甚么窜改,而是街上的人完整变样了。在他的印象当中,夏县是个敷裕富庶之地,百姓过着丰衣足食的日子。可面前倒是另一番气象,街上的很多人仿佛营养不良,面带菜色。更令他不解的是,街道两旁还堆积着很多流民,这些人衣衫褴褛,居无定所,有些人在店铺的屋檐上面铺了一些稻草,上面摆放着肮脏陈旧的被褥,另有人在空位上用油布搭设了简易的棚子。穿戴破衣烂衫的孩童追着行人讨要铜钱,一些流浪汉坐在街旁发楞,他们目光浮泛,神采麻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