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诸军将领齐聚咸阳[第1页/共2页]
铁吾顿时心中一紧,以现在的速率,哪怕是锻铁妙手打造一把铁刀也需求二十天摆布,本身的压力不小啊。
“诸公为大秦交战,又一起劳累,朕特地设了宫宴犒劳诸公,请吧。”
此中当属蒙恬最为镇静,马队新军一旦练成,天然要用到西北草原上,对他来讲但是天大的喜信。
“赵将军在百越之地统统可好?”
“其次,剑在捅刺上比刀有上风,但是对秦军而言,捅刺有长矛,近战时劈砍才是首要进犯体例。因为构造启事,刀本来就比剑重,也更合适劈砍,以是用刀更加合适。”
孟合回声捧着铁剑递给上首的蒙恬。
我对劲地点点头:“这把铁剑就留在宫中吧,朕有效处。”
及至渐渐抽出铁剑,猛地瞪大眼睛,口中不由收回赞叹之声:“绝世好剑,绝世好剑啊。我参军十数年,从未见过如此神兵。”
赵佗听到我问他,赶紧起家道:“回陛下,统统皆遵天子诏令行事。现在百越北部已然安定,臣来时正在筹划向南进军!”
即便我不说,他们也能猜到为甚么将这些大秦的将军聚到一起,更何况客岁冬至宫宴的事情如在面前。
蒙恬有些奇特,如何好好地看甚么剑?
赵佗最显眼的就是他那一脸络腮胡子和精干的身材,哪怕是蒙恬久在秦地,身材也不及赵佗。他本来就是恒山郡人氏,比拟关中去的人更能适应百越的气候。
孟合言毕,蒙恬冲动地起家道:“诚如陛下所说,秦戎服配此等神兵后,必将更加锋锐。届时在兵器上就远超蛮人,对战蛮人又增胜算!臣恭贺陛下!”
我笑着点点头:“孟合,跟他们讲讲。”
细心旁观了好久后,蒙恬回过神来,将剑还给孟合,孟合拿给前面的孙无何。
我点点头,又看向内史韩,此人乃是内史腾的儿子,长得非常俊朗,一幅长髯将与肩平,与小说中那些美髯公不相高低。
该说闲事了。
紧接着严厉道:“朕奖惩清楚,你锻造出了铁剑,朕要赏你;可仲春初拿不出这么多刀,朕以军法处置!”
躬身道:“陛下,此剑神兵!臣见过的最好的利器不若也!”
我摆摆手,笑道:“先别急着夸朕,你从速归去想想,如何尽快锻造出这么多刀吧。在南阳冶铁府一万人的根本上,朕分外给你两千人的粮饷。环首刀不急,到仲春初,必必要打造出三万把马刀和短刀。”
孙无何和嬴讫接到剑后,也是连连奖饰,爱不释手地交还给孟合。
世人齐声道:“谢陛下。”
口中喃喃道:“好剑!好剑!那些甚么神兵在它面前不过是纸糊竹削之类也!”
“起首,刀一面开刃,另一面近刀尖处是手指长的反刃,余者不开刃或开厚斧刃。如许一来,刀背便能够用来破甲,刀身则能够用来杀伤,反刃也能起到部分剑的感化;”
剑出鞘的那一刻,赵佗早把不屑抛回了岭南,取而代之的也是一脸震惊之色。
“内史将军,巴蜀大营如何?”
“为甚么现在秦军利用的青铜兵器都是剑?那是因为青铜剑是用模具锻造出来的,只要模具造好,往里倒熔化的铜液,再加以打磨就成了。但是铁剑是锻造出来的,需求匠人一锤一锤敲出来。剑有四周,刀却只要两面,你说哪个轻易?”
我笑着道:“待其别人看完,朕一并讲。”
我呵呵一笑:“因为刀的锻造比剑轻易,利用起来也有本身奇特的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