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买人[第2页/共3页]
她伸手指着前面的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这小子饿了几日了,还是自卖本身,只求有顿饱饭――传闻府上四老爷是才还大京的,不如把这小子买了去,当个小厮使唤吧!”
她所希翼的毕竟是成了泡影......
明思也有些无法,这个身子太小了,即便她心急想多听一些,也没法节制倦意。
蓝草见他这般古怪,便摇了点头,“这来源不明的可不能――”
厥后明思才晓得,很有些墨客气的四老爷给女儿发蒙所读的第一本书与别人倒是大分歧,既不《千字文》,也不是《三字经》,却恰是这《大汉史论》。
在这府里二十多年,这里头的弯弯绕绕事儿那里另有她不清楚的?可她能说甚么?那些事儿只能烂在肚子里,连梦话也不敢让人闻声!再说了,这满大京的大师族里,哪个不是斑斓堆里一包事儿,到底有多脏有多臭――也就只要自个儿最清楚!老太君也太不轻易......每日对着这一大师子,却总要顾着一个“家和”两字――可这“家和”也不是那么轻易的啊!
人伢子笑了起来,“女人说岔了!我王大嫂做买卖向来洁净,向来不做那些拆人骨肉的伤天害理事儿。再说了,如果拐的也只能往那楼子里送,那里敢送到你们这些高门大户来?再说了,如当代道不好,卖儿卖女的也多,此人丁也不值钱,何必费那心机去担干系?你看这小子――”
现在且能按下,可再有九年――太子就十八了,到当时……
蓝草皱了皱眉,“如何也不换身洁净的衣裳?”
明思却一眼看到了那本《大汉史论》,心道,这不恰好是个机遇。因而也顾不得那么多便探出身子,伸手抓住了那本厚厚的书册。
四老爷也面带忧色的大笑了起来,伸手一拉,便把那本《大汉史论》取了出来,“好,爹爹就给囡囡读这个!”
约莫是昨日惊吓事件的原因,春妈妈并无呈现,而是门房传人唤了蓝草去把人带出去的。
明思循眼望去,这才瞥见一个衣衫褴褛得不成形的少年站在人后。约莫十一二岁,脸上也有些脏污,远远的也看不清脸孔到底如何。
四老爷抱着明思在书案前坐下后,便翻开书册开端从第一章读起。而四夫人则喜滋滋的拿出绣棚坐在一旁渐渐的绣着花,不时的看他们父女俩一眼。
她也想着让他清算清算,下回再找去处卖,可这少年却定要一同出去。她想了想也感觉尝尝无妨,也就这么来了。
四老爷把明思抱到了书架旁,指着一本《词论》,“囡囡,本日爹爹给你读这个可好?”
可现在蜜斯们也渐渐大了,大老爷三老爷的年龄也快上去了――
“四郎,我们的囡囡真的已经好了……”四夫人上前来,一边抚着明思的二丫髻,又带笑把本日明思留蓝彩的事儿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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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接也不对,最后,她只得强笑着,“我看四夫人还是个守礼的,待六蜜斯也疼惜…..”
纹身?
没想竟然还成了!一个馍馍的本钱,如何说也值当了!
大厦将倾――皮之不存,毛又岂能安附焉……
纳兰府有太多在暗处的事儿了,她看得真逼真切,却也经常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