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纨绔子弟[第2页/共2页]
“砰~!”“我去你MD!敢碰老子的女人?”小地痞儿一脚就把对方给踹飞了……
“六倍!”月兰百媚眼睛都不眨一下,罗利公爵的的掌上明珠会买不下一件衣服吗?
可惜情场先烈们另有一句至理名言他没有想起来,女人的姿色与他招惹费事的才气是成反比的,不管费事是男人还是女人!接下来产生的统统充分的说了然这句话的精确性。
同时水云见对方把视野放到了本身胸部上,立即高傲的挺的更高了,并且还请愿似的再把本就傲人的双峰放大了三圈,搞的一对硕乳几近要裂衣而出了。
“哦~!天呐?这位mm,你太有“派头”了,(败家子一个!)姐姐我自愧不如!(回家后你自求多福吧!)衣服是你的了,天气不早了,我们要回家了,再见!(拿着你一千倍代价买来的衣服,归去好好儿解释吧!)”水云笑的比蜜还要甜,挽着点头苦笑的李可乐,和宝儿走出了服饰店……
四到锋利的视野“啪~!”的一下在氛围中撞击出隐形的火花,对方好不当协的气势让她们开端相互打量起来,一样的完美身材、一样的崇高气质、一样的绝美容颜、只是对方的胸部仿佛比本身大一些、圆一些也挺一些!“恐怕只要水公爵家的香云姐姐才气稳胜她吧?该死!竟然在胸部上输给她了,太起人了!”
“天呐~!他是“战神”李中原?!”统统人听道这个名字全都傻了,特别是提出决斗的安道尔,听到这个名字时的确像是听到了一声雷,名副实在的如雷贯耳啊!
标致的金饰、素净的衣裙,都是永久能吸引女性的商品,而李可乐在陪着她们连逛了五条街以后,就已经悔怨的想他杀了,曾经有多少个情场先烈明白的指出过――一个明智的男人那怕包里再有钱,体力再充分也不会去陪女人逛街的,因为女人在男人陪她逛街时她们体力和采办欲望是没有上限的。
“一百倍!”月兰百媚秀眉一挑,把代价涨到了一个几近让服饰店老板晕倒的高度。
“一千倍!”月兰百媚开端不计结果了。
水云一听到逛街,立即吵着要变身,李可乐无法,只好先找个背人之处从戒指里那出一块铁锭,再回身时,水云已经俏生生的和他站在一起了,因而两个绝色美女一个酷酷的帅哥,开端在帝都的大街上招摇的开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