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刺杀唐九函[第2页/共2页]
到了固治还得找满爷,才气去缅国流亡。
血四周喷溅,我把他从背后拉倒在地,血汩汩的流淌,又臭又甜。
或许我能够持续留在谋镇,但我晓得,时候一长必定露马脚,因而我筹办流亡。
怒姐笑嘻嘻地把伞举到我头顶,我浅笑着把伞拿过来,然后肩并肩走路。
日记上记录,我杀他过程很快,几近没有吃力。
暗淡的天气满盈固治,大江奔腾,高山耸峙,中间夹着一条蜿蜒都会,感受很怪诞。
我酷爱本身去过的每一座城。
很奇特,我竟然如此淡然。
我下车时,已经傍晚时分。
阿谁不幸的家伙捂着喉咙,严峻地嗬嗬叫。
故事更加出色了,翻到第二页,仍然是五千字。
小到苍蝇那么大,蚂蚁那么大,最后像盐粒那么细。
白纸没有格子,以是我写字歪倾斜斜,没有标准。
我不会让她白干,事成以后,给她一万。
她的谨慎让我不爽。
日记里,我对固治有过很长篇幅的描述。
谈到满爷,不得不提到怒姐。
那天杀了唐九函后,我并没有急着逃窜,因为我另有一个朋友帮手。
人生有很多话不能信赖。
当时候,一万已经很多了。
我想我对陌生都会的爱是源于陌生,而对谋镇的恨是源起熟谙。
出于一个写作者的猎奇,我开端浏览那本日记,感受仿佛发明了新大陆,又别致,又刺激,又可骇!
那天,我强颜欢笑和他说话谈天,陪他喝醉。
可没想到,怒姐这话成了真。
我找唐九函说话。
杀唐九函之前,投奔怒姐也是我打算之一。
因为唐九函只是一个社会残余,并且他没有亲人,死了也没人重视。
怒姐在街边等我,她打着一把紫色的伞,怒姐的大腿很白,很粗,但她的腰也很粗。
在固治镇找满爷,花五千块,就有摩托车送你到缅国,再花五千块,能够买到合法身份。
我这打算天衣无缝,完美到了顶点。
我们是在酒库熟谙的,酒库是一个酒吧。
唐九函用那双惊怖眼瞳盯着我,而我也目不转睛盯着他:“对你爱、爱、爱、不完!”
那杂种梳着大背头,戴着金项链,穿戴花衬衣呈现。
唯独讨厌谋镇,悔恨谋镇这个小城。
日记上写,当时我唱着一首歌,仿佛是郭富城的《对你爱不完》,风吹在夜未央,一颗心呀晃啊晃。
但这个狗杂种仍然不想放过六幺。
从他背后走畴昔,先是抓了他头发,然后用刀锋割开他喉咙。
这时候我从田埂边起家,跑到他身后,一把抓紧他头发,然后一刀割了他喉咙,跟杀鸡一样简朴。
熟谙我的人都晓得,我有写日记的风俗,我喜好用一本杂志那么宽的白纸写日记。
唐九函是个恶棍,他曾经放话,如果得不到六幺,他会杀了她。
我之以是杀他,是因为他寻求六幺。
满身都在抽搐痉挛,我瞥见他绝望而惊骇的眼睛。
我熟谙怒姐时,她已经在固治做买卖了。
我找李板车帮手,把唐九函尸身拖上板车,然后用塑料布把尸身讳饰起来。
六幺是个标致女人,身形袅娜,皮肤晶莹,前凸后翘。
没有人能读懂我的日记,起首就是字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