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出发,尼米茨城[第1页/共3页]
这是约翰在怼翻了三波背后偷袭的强盗后认识到的,那些强盗根基上都是隔得老远的放箭,大多还没个准头,放了箭乃至连成果都不看一眼,提着草叉砍刀嗷嗷的就冲过来,然后瞥见约翰用盾牌挡下箭以后又嗷嗷的往回跑,一次比一次多,搞的约翰头疼。
不过现在不是纠结弓的吵嘴的时候了,约翰收起弓,提着长枪渐渐向倒在地上的强盗走畴昔。
约翰这时候躲在远处的一个大石头前面,暗中察看着这些强盗。约翰本觉得这些新到来的强盗是来将已经死了的强盗的尸身带回巢穴中措置的,没想到他们只是草草的将这些身后的强盗的兵器收走,然后开端细心的在尸身上搜刮着,不放过一点角落。每找到一点值钱的东西,这些强盗都会将他们用一个布袋子好好的装起来,最后再交给他们的头子——一个一向没有参与收尸,在一旁鉴戒的结实强盗。这名强盗与其他的强盗有很大分歧,不但身材比起那些较着营养不良的喽啰们更加强健,还设备着皮甲和长剑。在全部活动中,这名头子完整没有参与,乃至连看都没往那边看一眼,眼睛一向都是很警悟地扫视着四周。而喽啰们也是很自发地将找到的东西放入口袋,没有一个因为头子没有重视而私藏。
吃着肉饼,时不时的喝上一口浓汤,约翰这可不像是筹办大打脱手的模样啊。等吃完了食品,约翰拍鼓掌,将长枪背在背后,手中拿着林德盾和单手剑向着山洞走去、
约翰皱了皱眉头:这个天下的人,真是软弱啊。“好了别叫了。”约翰说了一声,阿谁强盗仍然处于惊骇当中,没有闻声约翰的声音,还是抱着脑袋呼啸着。约翰见了,也不睬他,回身走了,他可没那么多时候华侈在这类无聊的事情上。
约翰如许只要一小我,还带有兵器的,强盗普通不会挑选。因为起首,和带有兵器的冒险者起抵触,能够会有职员伤亡,如果是冒险者还好说,如果遇见的是佣兵,那些疆场鬣狗可不会部下包涵的;其次,一小我身上能有多少东西啊,到最后大伙一分,能够一小我就几个铜板。这么一算完整不值当啊。当然,也不解除背后偷袭打阴枪的能够性,如果能够不形成伤亡就弄翻,他们也不介怀,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约翰瞥见目标地到了,也不找记者跟出来,直接原地盘着腿坐下了,从空间中拿出了两个烤肉饼和装着浓汤的大锅,又取出一个碗和长柄勺,从锅中舀出一勺倒在碗中,又将浓汤放回了空间。这空间中貌似没偶然候的观点,不管是烤肉饼还是浓汤,都保持着刚做好的状况。
约翰等着他们清算完后分开,也不急着跟上去,在肯定了他们的分开方向以后又在石头前面等了好一会。
走了有约莫半小时的山路,约翰瞥见强盗们的火光俄然消逝了。莫非有埋伏?约翰停下了脚步察看着四周。靠着真知之眼的才气,约翰瞥见了在火线不远处有一个发着光的人形生物。真谛之眼的利用但是会耗损精力力的,约翰现在长时候利用,就会头疼。以后去强盗据点可不是甚么友爱交换会,现在能保持一个好状况,对以后的战役也会更加有上风。
约翰很不对劲的看了动手中的盗贼短弓,在弓身上已经呈现了一道不较着的断裂陈迹,遵循约翰之前的力度来猜测,最多还能再利用两次这把弓就会断掉。并且这把弓射出的箭涓滴没有稳定性,刚才约翰明显对准的是阿谁强盗的后背,却能偏到大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