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新军[第1页/共2页]
在当时或者说土鳖陆军之前,匪过如梳,兵过如篦并不是一句闹着玩的话,特别是客军。
凡登科之人,皆要上查三代,务必是三代耕作的明净农户后辈方可登科。
崇祯感觉卫所轨制有好的一面,但是弊端也很多。
刘兴祚闻言道:“陛下所言甚是。兵法有云,侵犯如火,不动如山,说的便是这军纪了。战阵之上闻鼓而进,鸣金则退。如臂使指,方能百战百胜。
崇祯倒是笑道:“除了枪,不另有炮么?
只是,崇祯天子的命确切不太好,或者说这大明的读书人确切不让人费心了点儿。
何况,这火枪之上,还是能够加装短刃刺刀的,如果有敌近身,也可凭刺刀与敌搏杀不是?
当然,大明的文武百官们把功德搞砸的战役力在卫所轨制上再一次表现了出来――卫所轨制在一起腐败之下,到了英宗天子期间,几乎连京师都丢掉,就连英宗天子,也被草原上的瓦剌部的也先给掳到了草原上去。
比及刘兴祚与徐光启分开宫中,崇祯总算是舒了一口气。
“常言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朕将这新军之事拜托给刘爱卿,刘爱卿千万不要让朕绝望。”
崇祯既然晓得后代军民一家亲的土鳖陆军战役力有多牛逼,那么他的目标也就很明白,他要的就是这类拖不垮,打不烂,能和百姓融为一体的军队。
除了炮,再研讨一些比火枪间隔要近一些,但是杀伤力也要更强地设备出来不就好了?
从戎不但是吃皇粮,更是保家卫国,保卫的是息身后的父母妻儿,是以这军纪,必然要狠抓不放。
凡是家中有人经商者,家中有报酬官者,其本人有过为吏经历者,皆不取。
不管是大水还是地动,只要有伤害,必定会呈现那一身身土掉渣的迷彩绿,而百姓们的反应则是,卧槽,军兔来了,能够放心了――兔子家的老百姓,向来不消在有大水地动的时候担忧有人开着五对轮,荷枪实弹地来救灾。
如此,才是朕心中所想要的那种拖不垮,打不烂的强军。”
是以,崇祯对刘兴祚道:“朕对于兵事所知有限,不过,朕还是要提几点要求。
只是,臣另有一些疑问。倘若弃了刀剑,单凭火枪,只怕还是难以克敌。毕竟建奴马队速率极快,万一被建奴突入军阵当中,结果便不堪假想。”
本地的军队尚且顾及一丝乡里乡亲的香火情分或者说兔子有不吃窝边草的习性,对本地的老百姓固然也会祸祸,但是外来的客军丘八们可就没有这份顾忌了,对处所的祸祸也就更狠。
太祖洪武天子既是为了制止前唐时藩镇盘据的局面,同时也想处理故宋之时军无战力的弊端,这才创建了卫所轨制。
纵观史乘,唯岳武穆所将军队可谓百战百胜,朕觉得其军纪必定有其可取之处。
在崇祯的眼里,军队就应当是一台高效的杀人机器,是一个帝国体系当中专门卖力措置统统不稳定身分的暴力机构,种地这类事儿呈现在军队身上,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不是职业甲士的军队底子就不能称之为军队,还不如称之为团练或者乡勇更加得当一些。
至于上查三代一事,刘爱卿可寻锦衣卫田尔耕帮忙,必然要把好关。”
本身脑筋里的东西都掏得差未几了,连甚么国旗班与阅兵式都跟刘兴祚掰开揉碎地讲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