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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亮相社交场(二)[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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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子潇含笑的眼睛,朱煜转怒为喜:“干吗叫我‘小猫咪’?”

“光亮哥,放过我吧,我真有事,急着要走呢。”苏慕林喝酒喝得已经面色微红,他太白,一喝酒脸和脖子都红了。

一支收场舞跳完,孙萌萌主动走到叶琛身边,聘请他一起跳舞,叶琛欣然同意。孙萌萌是练过芭蕾的女生,身材轻巧却不显骨感,每个行动都美好到位,像一只文雅的白日鹅。叶琛一看也是舞场熟行,不显山不露水,没有夸大的行动,却非常纯熟,双腿很直很长,身材魁伟,孙萌萌在他身边飞来飞去,像一只小天鹅绕着雄鹰起舞。吵嘴配的衣服也相得益彰,世人看着只要感慨的份,又是一对璧人。

朱煜王子潇、鄂聘婷陈良伟,另有其他几对,一起在客堂翩翩起舞。这时,叶琛和孙萌萌已经退场,他再一次当起了察看者,点起一支烟,渐渐吸着,眼神庞大地盯着朱煜看。

朱煜明天打扮如常,红色衬衫加玄色背带裤,上周刚把头发烫了个内扣,现在发型恰是最好的时候,微微卷,又黑又稠密,使得朱煜看上去像一个精灵。朱煜的眼睛清澈敞亮,经吵嘴衣服一衬,更显得超凡脱俗,好似天外来客普通。

朱煜正在悄悄生闷气时,一只手伸了过来,“来吧,小猫咪,我请你跳舞。”抬眼一看,是王子潇。

产品经理部的一个戴眼镜的男生会拉小提琴,他自告奋勇给大师伴奏,光亮哥和光亮嫂来了一段收场舞。

叶琛这个家伙竟然当众挑衅,是可忍孰不成忍啊,“朱煜,该出马给他些经验了!”朱煜握紧拳头,面带邪魅的浅笑,抬开端来直视着他。

这才是所谓的“灵魂朋友”吧,有些情侣只要豪情,却过不了油盐酱醋的平常糊口,有些情侣呢,恰好相反,糊口只要油盐酱醋,少了精力上的交换和浪漫的豪情。光亮哥和光亮嫂既能在噜苏糊口上默契实足,又能在情味上相互吸引,的确是一对神仙眷侣。

“我得先走一步了。”苏慕林带着歉意地笑笑,“有点事。”

杨光亮和光亮嫂不竭劝男生喝酒,在东北,用饭不喝酒代表不热忱,喝酒不喝干代表没诚意,最好的就是“豪情深,一口闷”。在这点上,叶琛表示的最好,他仿佛很能喝酒,来者不拒,喝了以后神采如常。他脱掉了外套,玄色衬衣的袖子挽起,暴露细弱的胳膊,一夹菜肌肉的颤抖清楚可见,胸肌和肩膀的肌肉在衬衣内鼓胀。朱煜看了一眼从速低下头,她竟然面臊耳热,小鹿乱闯,“这只是荷尔蒙的感化,不要多想,不要多想”,朱煜在心中给本身念紧箍咒。

“我现在感觉不该该叫你‘不欢畅蜜斯’了,应当叫你‘刺猬蜜斯’才对,这么爱扎人,这么不伏输,还这么嘴硬。唉――”叶琛最后的一声长叹让人产生一种“东西砸手里”的感受。

光亮哥立马闭嘴,低着头,灰溜溜跑到光亮嫂身边坐好,引得世人哈哈大笑。

朱煜想到这里非常气恼,但也没有体例,只好得出一个“道分歧不相为谋”的结论。喜好标致无脑女生的男生,也不会是她喜好的,这就够了。

唯有朱煜不屑地把头撇到一边,噘着嘴表达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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