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野蜂蜜烤兔子[第1页/共3页]
这里阵势偏僻,村庄也不大,零散的二三十户人家,散落在乡野之间。
狐爷搓了搓手:“饿了吧?狐爷给你们做一道特长好菜!”
狐爷顺着树干滑下来,用猎刀劈开蜂巢,内里流淌出淡黄色的蜂蜜,亮晶晶的,披发着一股奇特的香味。
老林子内里黑沉沉的,参天大树一棵挨着一棵,密密麻麻,矗立入云。层层枝桠遮住了亮光,林子里又闷又热,像一口大焖锅,让人喘不过气来。没走半晌,我们已是满头大汗。
吃饱喝足我们持续上路,在狐爷的引领下,终究在傍晚时分走出老林子,赶到山脚上面的村庄。
“狐爷!”我给文殊讲起方才关于河童的事情,文殊听得一愣一愣的:“甚么?!溪里有邪门东西?你可真够背运的,幸亏我没有碰上!”
我把目光投向狐爷腰间的那面铜锣:“狐爷,方才你就是用这面铜锣赶走河童的?”
狐爷笑了笑:“哟,小子,带着这么标致的女朋友跑这荒郊野岭来,不安美意呐!”
狐爷放下背筐和猎枪:“屋子里有些乱,随便坐吧!”
我们坐在树下歇息半晌,狐爷拍拍裤腿站起来,让我们持续赶路:“走吧!入夜之前必须赶回村庄,夜晚的老林子很伤害的!”
文殊来到近前,瞥见狐爷,猎奇地问我:“这位是……”
我和文殊应了一声,带着黑子和六儿紧跟在狐爷屁股前面,身影很快就消逝在林子内里。
狐爷取下猎枪握在手里,冲我们扬了扬下巴:“走吧,跟我下山,你们运气好,明天碰上了我,要不然你们别想走出这迷魂林!”
我靠着一棵大树干坐下,手捧水壶,咕噜噜地灌着水。
狐爷点点头,将旱烟杆斜插在腰间:“在我们这里,进山的老猎人凡是都会带上两样东西!一把猎枪,天然是用来对于野兽的,另有一面铜锣,是专门用来对于老林子里的邪乎玩意儿!这面铜锣是猎人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平时都放在山神庙里供奉着,每月的第一天用大红公鸡血浸泡,专克凶煞邪门之物。不管是在林子里碰上鬼打墙,还是在山溪里碰上河童,只要用这铜锣悄悄一敲,统统凶煞东西都会主动退去!”
我涨红了脸颊:“狐爷,开甚么打趣呢,瞎扯!”
“十三!陈十三!”文殊一边叫唤着我的名字,一边从林子里走出来。
说来也怪,脾气残暴的野蜂仿佛非常害怕野草冒出的浓烟,在浓烟里慌乱地飞来飞去。不过半晌,就被浓烟给熏死了,扑簌簌的往下掉,就像下雨一样。剩下的一些野蜂也不敢持续待在蜂巢内里,一股脑儿全都飞了出去,只留下满地的野蜂尸身和一个空空的蜂巢。
黑子和六儿也馋得不可,整只兔子的骨头都被黑子给咬碎吞了,六儿得了个兔腿,油亮亮的,欢畅地坐到树上吃起来。
我问狐爷想要干吗,狐爷也未几说,去灌木丛割了一把野草。野草燃烧后,冒起大量浓烟,狐爷让我们离远点,然后一小我举着野草爬上大树,用浓烟去熏那马蜂窝。
也幸亏了这面铜锣,要不然我已经在阎王殿前报到了。
我心不足悸地转头看了一眼山溪,溪水清冽,两边的青山绿林倒映在水里,一片喧闹。
我的目光顺势上移,不看不晓得,一看吓一跳,本来在我所背靠的大树上方,竟然倒挂着一个巨大的马蜂窝,如同一团黑乎乎的瘤子,大要充满孔洞,密密麻麻的,有很多野蜂环抱在四周飞舞。